香港「47人初選案」本周一(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踏入第54日審訊。控方第3名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完成作供,其間鍾被問及對民主派在原定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能否取得逾35席之評估,鍾指當時估計是會較困難。法官陳仲衡就追問確認,這是否其看法而非戴耀廷的看法;鍾回應指戴耀廷為「超級大好友」。另外,法庭亦處理一名控方證人的匿名令申請,法官陳慶偉最終頒下匿名令,將以「X先生」稱呼該控方證人。換言之,被告、法律代表及傳媒不得發布、公開或廣播任何有可能令公眾悉別出「X」身分的資訊,「X」亦會在屏風後作供。
按 2019 區選結果 民主派難言可大勝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周一繼續盤問鍾錦麟,問及他是否因為不同媒體的親政府或親中央政府人士,對初選的評論會對選舉主任有影響,並導致參選人被取消參選資格,鍾表示同意。
Beel 之後續指,「35+計劃」是戴耀廷的願景,希望透過取得立會過半議席,令政府回應民主派訴求;鍾錦麟認同,對指Beel提問時形容「為爭取五大訴求而去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說法,較貼近實際情況,同時坦言不能就「五大訴求」如何被回應,跟議員取態之分別提供答案。Beel再問及鍾,是否認為民主派不可能在原定於2020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取得超過35席?
鍾直言,自己當時估計會較困難,因當時大家根據2019年區議會換屆選舉評估選情,當時的選舉結果,表面是民主派有壓倒性勝利,但其實反對民主派票數創新高,得票率方面沒有大改變,故認為不能簡單下結論認為民主派能在立法選舉一樣大勝,並指自己「個人睇得比較保守啲」。法官陳仲衡就問,這是鍾的個人看法而非戴耀廷的看法?鍾就稱戴「佢係超級大好友」。
鍾錦麟未能確認柯耀林出席區會會議離席時間
Beel其後亦有問到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情況,鍾指當日就決定舉行初選而非棄選,以及新界東目標議席數目是「6+1」已有共識。至於為何理解當時有「共識」?鍾解釋,因當時所有原提倡棄選方案的參加者,都已接受初選方案,且戴耀廷當時曾說過「大家有共識係初選方案」,會上沒有因多人同時發言而出現混亂情況,亦沒有舉手投票等做法,並再次確認會上沒有參加者提及否決財政案事宜。
在何桂藍一方完成盤問後,柯耀林一方就簡單問及鍾,因柯同為西貢區區議員,根據區議會會議記錄,柯在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當天,由早至晚均有出席區議會會議,而鍾當日以主席身份負責主持該會議。惟鍾庭上指,不記得柯耀林當天離席時間。由於控方之後沒有覆問,鍾錦麟隨即完成作供,控方之後讀出黃碧雲、林卓廷及何桂藍的第二份承認事實。
控方下一證人為「 X 先生」 現或不打算傳召林景楠
控方之後向法庭表示,欲就一名控方證人申請匿名令,同時表示收到部分被告反對,其中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指,該證人的資料已被公開,認為沒理由下令保密已公開的資料。
不過,法官陳慶偉指知悉有關情況,惟仍認為需要禁止進一步公開該證人的資料;法官李運騰就指,證人曾表達擔心自己在庭上作供的事情,會引來網絡欺凌等,最終法官陳慶偉頒下匿名令,將以「X先生」稱呼該名控方證人,而被告、法律代表及傳媒不得發布、公開或廣播任何有可能令公眾識別出「X先生」身份的資訊,直至有另行通知;「X先生」可在屏風後作供,以及可使用特別通道出入法庭。陳官同時另加一項命令,任何違反有關規定人士,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並可能被判處相應刑罰。
至於控方早前曾稱有4名從犯證人(accomplice witnesses),當中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據知控方現不打算傳召林景楠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