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林景楠解參選原因 國安警供「假名」搜證後FB內容被遮

香港「初選案」周一(15日)續審,阿布泰創辦人林景楠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解釋參選原因,定義自己為「非建制」。控方亦傳召負責就搜證的國安處警員出庭,披露警方內部以一個「假名」Facebook賬戶進行截圖,有關帳戶曾在戴耀廷帖文下留言反對,相關帳戶頁面庭上曝光後,突變為顯示作「無法查看此內容」。

林景楠作供後獲兩男子送離法院

本案踏入第57日審訊,林景楠今身穿黑色西裝、藍色領帶及戴著深藍色口罩出庭,惟庭上只有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對他作出盤問,故不用一天即作供完畢。而林在離開法庭時,由兩名男子陪伴到停車場乘車離開。該兩名男子之後返回法院大樓,可不經安檢直接進入。

林在接受Beel盤問時確認,曾在2020年3月與沈旭輝就參選功能組別一事有接觸,但沒有提及初選。對於曾在證人供詞指沈聯絡他「參加初選功能組別」,林指應是當時警員輸入錯誤而他沒作糾正。至於他曾在2020年3月4日於Facebook發文,宣布打算參與功能界別的進出口界,並曾出席同年3月28日舉行的協調會議,同意是跟沈旭輝聯絡後才作宣布,同時記不起該次協調會議有何人出席,惟同時指會上沒有討論過初選。

曾稱「制度敗壞」再經進出口界參選

林景楠又在盤問中同意,自己曾在同年6月18日於Facebook發帖文,表示支持提名何桂藍參選新界東,當時自己未打算參選新界東,而根據書面供詞,他在翌日曾聯絡區諾軒,表示欲轉參選新界東,惟區望他留在進出口界但沒積極游說,他之後與戴耀廷商討,獲告知就參選新界東事宜,可與趙家賢聯絡。

辯方又在庭上展示林的Facebook帖文,指「面對制度敗壞,我決定『不會』參選2020年立法會功能組別的進出口界選舉」,並問林「制度敗壞」之意思。林解釋,他接觸很多不同地區選民,他們都不能在功能組別中投他一票,「所以呢個就係我所指嘅制度問題」,指其意思是一些指定或合資格選民才可在功能界別投票。

法官陳慶偉就問林,是否因功能界別選民主要來自建制派而認為不公平,同時舉法律界為例,指多年來都由民主派勝出議席,問林是否也認為是「敗壞」;林回應指過去4屆立法會的進出口界,都在無競爭下由建制派人士自動當選,而並非從事相關行業就可成為該界別選民,故形容是制度問題。

表態支持何桂藍參選後揀同區出選

他又被問到會否形容自己為民主派,林就稱:「如果我要定義自己,我會定義我係非建制」,並承認當時認為,自己在地區直選會有較大勝選機會。

法官李運騰就在庭上問林,為何在支持何桂藍參選新界東後,同樣揀選新界東參選,是否要跟對方競爭?林先以「我想先承認自己啲政治觸覺其實都幾差嘅」作回應,繼而解釋自小在新界東長大,也是新界東選民,而自己當時在新界東約有7間分店,不時會與不同市民和顧客溝通,因而揀選新界東參選。

對於其在新界東初選中獲得的票數在首7名,而林及後宣布會參選進出口界,Beel問林當中原因;林就回應稱:「既然都冇人參加,我有資格參加,咁不如試一試」,又稱自己經出口界出選亦不容易,截至報名當日,才剛取得足夠提名。

國安處警員初選選舉日前網上截圖搜證

控方在林作供後,就傳召警務處國安處女警員馮小敏(編號:WPC16117)出庭。馮供稱自2013年加入警隊,2020年加入國安處,並透露審訊文件中,有關戴耀廷在報章發表的文章之網上版以及相關facebook帖文,均由她作截圖。馮之後在Trevor Beel盤問下同意,在2020年初選選舉日前,獲上司訓示從網上搜查有關「35+初選」的資料調查,查看有否違反《國安法》,而在調查期間,發現戴耀廷為「35+初選」主要人物,並著重作調查。

陳志全的代表大律師馬維騉盤問中,提及警方以一名顯示為「鄧奇」的facebook帳戶登入作截圖,馮指該賬戶為「暱稱、假名」,並確認是她用作截圖的facebook帳戶,及透露與同事共用該賬戶。馬之後向馮展示一則fb截圖,顯示一個名為「鄧奇」的fb用戶,並曾在戴耀廷所發表、回應中聯辦指初選違法的帖文下留言,寫上「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並問馮留言是否由她撰寫?馮回應指沒有印象。而相關帳戶頁面,在今午庭上曝光後,突變為顯示作「無法查看此內容」。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