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初選案」周五(16日)續審,首名自辯被告鄭達鴻續作供,稱自己不同意時任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在當年記者會提出否決政府所有法案的立場。他指深信政府會一直檢視民意及選舉結果作回應。鄭稱自己兩度就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提出反對,同時揭露公民黨內部就簽署聲明書的討論過程。他指從沒收過控方提及的「協調機制協議」。
「初選案」踏入第68日審訊,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今繼續向鄭達鴻作主問,問及公民黨於2020年3月25日舉行的記者會,庭上並播出時任黨魁楊岳橋在記者上之發言。楊先指自己「負責代表黨團」,又稱若特首不回應「五大訴求」,公民黨將會否決政府每一個法案。鄭在庭上供稱,自己不同意楊的說法。
鄭達鴻指楊岳橋發言為「政治語言」
法官陳慶偉就問鄭達鴻,楊岳橋是否在開「空頭支票」(empty promise),鄭回應「係政治語言」,陳官再追問是否可能是「謊言」?法官李運騰亦問是否「包裝過的發言」?鄭回應「有機會係」。
鄭達鴻又指,需要看預算案的實際內容才決定是否投票否決,直言「我哋冇可能唔睇當中內容,到時就睇財政預算案入面,有幾多政府拋出嘅橄欖枝、派糖嘅措施」,認為需要作一個平衡檢視,如對市民有益多於缺失,便不可能否決。法官陳仲衡就問鄭達鴻,當時是否準備以「五大訴求」跟政府交換「派糖」?鄭表示同意。
潘熙之後再問鄭達鴻如他當選,會否同意否決全部政府撥款議案?鄭回應稱不會,指距離真正審議預算案仍有一段長時間,「深信政府會一直檢視民意同選舉結果,去同民主派傾」。,認為其間有很多讓政府檢視民意的機會如民主派初選投票人數、民主派實際取得議席數目等,直言如民意是一面倒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相信理性的政府會作出回應」。
同意法官所指當時政府是理性
法官陳仲衡就問鄭達鴻當時覺得政府是否理性?鄭同意,並回應指政府即使沒回應「五大訴求」,亦會在預算案「派橄欖枝、甜頭」;而就算拒絕回應「五大訴求」,也不代表自己一定否決預算案,如對民生事項好會增加其投支持票的機會,並再次確認自己在2020年3月至7月都沒意圖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無差別地否決預算案。
鄭達鴻之後被法官問及,如當時當選立法會議員,而公民黨要求他跟從黨的立場否決預算案時會如何做?他就指如加入黨團後改變不到黨的立場,便會申請「不跟隨投票」豁免機制,如不獲批准,最壞情況可以退黨。
不認為港島區民主派可取下4席
鄭達鴻之後講述港島區協調會議的情況,曾在初選投票日前出席港島區3至4次的協調會議,首兩次協調會議由公民黨副主席賴仁彪陪同,另在初選後亦出席過1次。他透露,初選的港島區目標是在6席中取得4席,惟根據2019年區議會選舉結果,幾乎不可能,因區選大勝涉及單議席單票制,而立法會選舉採用比例代表制,故要取下4席則須有一個接近完美的分票機制,但民主派從沒有過如此科學的機制處理,且建制派得票亦有增加,惟鄭達鴻指自己沒在會上提出有關想法,因認為大家需要有目標,而過去民主派在港島區取得3個議席,故必然希望可更進一步。
鄭又透露,會上曾傳閱一份題為「35+計劃」的文件,戴耀廷亦曾提及否決預算案,包括提出積極運用基本法的概念,「即係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到時睇實際情況」,而當時只有司馬文一人表示反對綑綁的做法。至於其後的協調會議,再沒有提及否決預算案事宜,最後協調會議達成6項共識,包括舉辦初選、舉辦初選論壇、「贏咗先有得選,輸咗冇得選」、目標議席4席、靈童制及選民只投1票。他另表示,就控方提出的「協調機制協議(初稿)」及「協調機制協議」最終版文件,他就指從沒有收過。
曾反對公民黨簽《墨落無悔》聲明書但不獲接受
鄭達鴻又披露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的內部討論過程,透露公民黨內的議員助理及資深黨工,在2020年6月10日發覺網上廣傳《墨落無悔》聲明書,同時有人詢問公民黨為何沒有簽署,於是黨內一個WhatsApp群組開始作討論,有議員助理及資深黨工認為應「快快趣簽咗」,然後矛頭即會指向其他沒有簽署的政黨,惟他當時有表示反對,認為公民黨是民主派其中一個較大政黨,就坊間有關聯署,「唔應該話簽就簽,(否則)黨格何在」,又提醒公民黨的目標受眾是「理性溫和中產」,故認為公民黨不應簽署,但意見不獲接受。而楊岳橋及譚文豪一開始亦反對簽署,怕開出無窮無盡的先例。
至於最後《墨》聲明是以「公民黨」名義簽署,鄭達鴻解釋是刻意與其他簽署者不同以「保留彈性」;法官李運騰就問鄭會否有保留有關的通訊對話紀錄,鄭就回應指自己的電話已被警方檢取,但因初選完結後有關WhatsApp群組再沒有作用,故亦不排除紀錄已被刪除。
鄭又回應自己曾在網台D100的節目「風波裡的茶杯」中,稱「35+計劃」的共同目標是要「憾動政權」的說法,解釋自己當時是採用主持吳志森的說法,在議會取得過半議席後,可改變立法會的政治版圖,不會再被當作橡皮圖章。而就其Facebook專頁帖文在2020年6月23日中提及「我哋會透過否決唔同方案,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令特首不台,從而去爭取五大訴求」,他在周五庭上就稱帖文是其助理按公民黨3月25日記者會的立場撰寫,他在被捕後才留意到有該帖文。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