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伍健偉案情嚴重法官強烈建議聘律師 伍:「希望自己人生由自己掌握」

香港「初選案」16人否認控罪被告早前已完成自辯作供,案件暫訂於11月27日作結案陳詞,而案件本周四(5日)再次開庭,處理兩名認罪被告伍健偉及林景楠的程序事宜。其中伍健偉案情嚴重,他表示自己有可能被判終身監禁,法官強烈建議他聘請律師處理,但伍健偉仍堅持自辯。

案件審理預計需時4天,而案件續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處理,其中部分認罪並正被還柙的被告,包括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及譚凱邦均到場旁聽。伍健偉及林景楠兩人原先不認罪,及後表示將改變答辯意向改為認罪,而林景楠在審訊期間,曾以污點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為案中第4名污點證人。

至於由控方讀出的案情,提及伍健偉為時任區議員,林景楠則為商人,而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吳政亨4人負責組織初選,鍾錦麟則提供支援,其餘42名被告是參選人,伍健偉最終在初選中勝選,而林景楠就落敗並成為「Plan B」,而案情中除伍和林的涉案言行,亦涉及其他被告,因而遭法官質疑與兩人的判刑無關。

控方回應指,由於涉及串謀控罪,每名被告的言行可能與其他被告相關,法庭或需就整體串謀作考量,又指法庭現決定判刑時不考慮其他被告的涉案言行是言之過早。由於伍健偉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法官就強烈建議他找律師取法律意見,伍則回應稱明白案件嚴重可判終身監禁,惟仍稱「更希望自己人生由我自己掌握」。

47人案周四(5日)再次開庭,林景楠再改聘大律師作代表。(吳婷康 攝)
47人案周四(5日)再次開庭,林景楠再改聘大律師作代表。(吳婷康 攝)

林景楠再改聘大律師作代表

林景楠為「47人案」中獲准保釋的被告之一,他今再改由大律師范凱傑代表,在早上9時許已到達法庭,身穿西裝準備入庭內應訊,惟負責保管被告欄鎖匙的人員未出現,故林只能在法庭門外等待,並與其律師聊天,及後就進庭,然後逕自步進被告欄內。至於另一被告伍健偉目前正被還押,他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由懲教人員押解進入被告欄內,身穿黑色外套配以剪短了的頭髮。在聆訊期間,兩人反應亦頗有不同,當控方讀出雙方承認案情時,伍健偉不時手執文件閱讀,亦不時探頭望向旁聽席並展露微笑;而林景楠則不時發呆和低頭及打呵欠。

部分認罪並正還柙的被告,其中4人包括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及譚凱邦,今亦有申請到庭列席旁聽,4人未有如早前逾百日的審訊般,被安排在延伸庭旁聽,今獲准坐進正庭的被告席欄內,男女分坐不同區域,其中吳、袁兩人坐在靠近法庭門口一邊;而馮、譚兩人則坐在靠近羈留室入口位置,4人步進法庭時均有向旁聽人士揮手。

法官質疑控方提其餘被告案情對判刑沒有幫助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法庭排期4天處理兩人的答辯及宣讀案情,控方今就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代表讀出案情,其中在早上率先讀出的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控罪詳情,首90多個段落均是由控方敍述整個初選的「串謀」內容,與早前另外29名認罪被告的案情相若,包括提及案發時各被告的身份及各人如何發展「35+」計劃以促進串謀的時序,案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的謀劃由戴耀廷於2019年12月在《蘋果日報》及發表的文章〈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首度提出,倡議在立法會奪取過半議席,其後在2020年4月又提出「真攬炒十步」,提倡在立法會奪取過半議席後,無差別地否決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請辭及解散立法會。

至於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等人,則分別被指有份籌備初選參選文件、票站及論壇等,其中戴耀廷及區諾軒就在2020年3月至7月期間,舉辦多次協調會議與候選人討論初選的執行情況。同年6月9日,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則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7月11及12日舉行初選;梁晃維、張可森、鄒家成3人同日發表〈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承諾當選後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並獲37人簽署。及後港區國安法於7月1日實施,戴耀廷曾稱初選不違國安法,惟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之後指組織及參與初選或違國安法,戴同日召開記者會,重申初選不會違反國安法,並如期於7月11及12日舉行,最終有逾60萬人在全港251個票站投票。所有勝出者亦繼續報名參選,而初選落敗的徐子見、楊雪盈、馮達浚、呂智恆、林景楠和李予信6人,就以「Plan B」身分報名。

控方承認案情中,除伍健偉和林景楠的涉案言行外,亦詳載其他被告的涉案言行,惟就遭法官質疑其他被告的涉案言行與伍、林兩人的判刑間之關係。其中法官李運騰更指,首90多段有關初選的案情概覽已能充分顯示控罪中「串謀」的性質及範疇,加上容許控方讀出首4名被告即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的涉案言行,認為已經足夠,又指看不見其餘案情內容對判刑有何幫助。

控方回應法庭現時取態有點言之過早

控方之後回應,指由於涉及串謀控罪,每名被告的言行可能與其他被告相關,亦是串謀的一部分,認為法庭或需就整體串謀作考量,但法官陳慶偉明言不認同,並指法官們已在此法庭審理了6個月,很熟悉本案案情;另一法官李運騰也同意首90多段已詳述串謀的性質及範疇,法官其後一度短暫休庭以讓控方回應。

再次開庭後,控方列舉數個例子,涉及呂智恆跟范國威在初選選舉論壇中之發言,指當時各被告已協議串謀,故其他被告在論壇的公開發言屬相關,惟法官李運騰聞言即提出質疑,指控方為何認為被告須為其他競選對手的發言負上責任。

控方之後續陳詞,認為法庭如在現階段時決定判刑時,不考慮其他被告的涉案言行實有點言之過早,望法庭現時不要斬釘截鐵作決定,惟法官李運騰即着控方「亮出你有的底牌」及現時使用所擁有的「子彈」,但控方之後指沒有進一步補充。

伍健偉著控方「用盡子彈喺我哋身上」

沒有律師代表的伍健偉之後自行陳詞,認為其他認罪被告的承認案情沒有他跟林景楠的涉案言行,如控方想找出與他相關的部分,相信其涉案言行段落已足夠顯示他與抗爭派記者會之關係,更直言:「我都好希望,如果佢(控方)有充足子彈嘅時候,用盡佢喺我哋身上,證明畀世界睇,佢係有足夠嘅理據」。

法官陳慶偉最終決定,只讓控方讀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這首4名被告跟伍、林二人的涉案言行;其中伍健偉的部分,包括他在案發時為元朗區區議員、「天水連線」的成員,屬本土抗爭派,倡議街頭抗爭戰線,並於2020年6月曾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亦曾在街站披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呼籲支持者團結對抗政權。案情又指伍其後報名參加初選及參與初選論壇,在論壇上稱會「抗爭到底」及倡議口號「願粹我命,捍衛我城」,又稱要對付及推倒政權等。

伍仍在2020年7月的街站展示「光時」及「願粹我命,捍衛我城」旗幟,又唱《願榮光歸香港》一曲,並有份參與7月15日等〈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聯署,及於7月28日在Facebook發帖文宣布參選立法會選舉,承諾會抗爭到底、不會向極權低頭;他於9月發布的一則錄影訪問中,曾稱如能進入立法會,會堅持「全面否決財政預算案」。

至於涉及林景楠的言行部分,包括指他在案發時是商人及政治素人,於2020年3月4日曾在Facebook發文稱要「光復議會」,又表示積極考慮參選進出口界別議席,其後宣布參選新界東地區直選,同日交表參加初選,在新界東初選論壇上發言稱「大方向其實都係要達成到35+」、「我都係喺個趕尾班車,或者叫做截咗止之後,參加呢個初選」。不過,他在初選落敗,其後在正式選舉中報名參選進出口界。

伍健偉案情嚴重或被重判 仍選擇自辯

兩人在控方讀畢案情後表示承認案情,法官陳慶偉即指示兩人提交求情陳詞的時間,二人均表示求情約需2小時,而兩人的求情及判刑會待不認罪被告案件裁決後,連同其他同案被告一同處理。法官同時提醒伍健偉,如有經濟困難可申請法援以聘請代表律師,其中法官李運騰更指伍現時面對的控罪嚴重,強烈建議他找律師索取法律意見,惟伍只回應稱明白提醒,並指知道案件嚴重可判終身監禁,但仍稱「我更希望我自己人生由我自己掌握」。

案件11.27續審由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涉案16名不認罪受審被告於今年8月底完成辯方案情當天,控方就提出指法庭尚未聽取兩名原擬不認罪但改為認罪的被告,即林景楠及伍健偉兩人的案情,法官陳慶偉當時就回應指之後會另行處理。而16名不認罪被告,經歷長達115日的審訊後,案件現暫安排在11月27日續審,屆時料由控辯雙方開始作結案陳詞。

至於另外31名被告認罪,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和王百羽。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溫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