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紀念831衝突被指向警車擲物 兩男否認暴動受審

2020年2月29日有網民發起「831太子站」事件半年集會,隨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拘捕多人,其中兩名男子被指在場聚集及向警方私家車擲物,被控一項暴動罪。兩人否認控罪,案件本周一(16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一名案發時駕駛警方私家車在現場出現的警長作供,稱警車當日到場後,即遭現場群眾投擲竹枝及磚頭等雜物,他一度下車持槍戒備,及後因「人多勢眾」駛離現場;另一高級督察就供稱,警方警告現場群眾離開無效後,於荷李活商業中心外作出圍捕行動,最終拘捕77人,當中包括本案兩名被告,而兩人當時分別穿著灰色衛衣及黑色外套。

警方當晚行動共拘捕 77

本案兩名被告,為報稱任職侍應的廖敬軒(21 歲)及任客戶服務員的杜家駿(27 歲),兩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兩人均否認控罪。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陳韻婷及檢控官蔡夢帆代表,而被告廖敬軒由大律師譚健棠代表,另一被告杜家駿則由大律師關恒芬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王興偉處理。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警方於案發當晚11時,於旺角山東街與豉油街之間的彌敦道南行線圍封人群,並至11時14至17分期間從不同方向推進,最後在彌敦道610號外拘捕77人,當中包括本案兩名被告。而被告廖敬軒被捕時,身穿白色T恤及灰色長袖衛衣、黑色長褲和運動鞋,又管有10毫升生理鹽水;另一被告杜家駿則身穿間條T恤、黑色外套、灰長褲及運動鞋。

警長供稱駕車到場被扔雜物 一度持槍戒備

控方指,廖敬軒當日在聚集人群中,曾與其他在場人士互動;而杜家駿就被指被拍到曾向警方私家車擲物。辯方對二人被捕過程沒作爭議,惟表明將爭議擲物者的身分。

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的警長陳斌供稱,在案發當晚從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駕警察私家車前往旺角,同行另有兩輛私家車,他自己當時穿著便裝及警察背心,在到達山東街後,發現現場有多人聚集,黑衣人並以雜物堵路,其前方兩車內的警員下車追截,他留在車內,聚集人士之後以竹枝及磚頭扔向車身,他遂下車並發出口頭警告,同時持槍戒備,惟人群未有理會繼續向其車投擲雜物,由於聚集者「人多勢眾」,他故此退回車內,同時駕車往尖沙咀方向離開,之後發現車頂、車身等出現破損及凹陷。

時任港島總區內部保安大隊第二小隊指揮官的高級督察余承豐就供稱,在案發當日晚上10時許,由港島區被調派到旺角警區執勤支援,當時已從上級得知現場有破壞社會安寧的事件,包括有「暴徒」和激進示威者堵路、焚燒鐵馬、破壞商舖等,而當天是「831太子」事件半周年,目測現場有150人聚集,並與警方對峙。他續指,在多次發出警告要求群眾離開無效後,隨後與同袍沿彌敦道南行線掃蕩,與其他警員推進防線,其間被人以粗言穢語辱罵及以雷射筆照射,最後在彌敦道610號荷李活商業中心外展開圍捕,拘捕77人,當中包括本案兩名被告。

案件編號:DCCC465/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