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8.31衝突被控非法囚禁 女生稱只勸交沒阻對方離開

2019年8月31日晚大批警員衝入港鐵太子站月台,最終拘捕逾50人,其中1男1女被指非法囚禁一名男子,兩人否認控罪受審。女被告周三(20日)出庭自辯,指當時因見事主神情驚恐望安撫對方及勸交,惟因發生肢體衝突,為保障自身安全,便決定離開。而一名當日執勤的速龍小隊的警員作供時,在觀看片段後一度不同意男被告倒地後仍被打,被辯方質問「你隻眼有問題呀?咁都唔同意?」

女被告稱當日為準備迎新營物資前往尖沙咀

本案兩名被告,為報稱會計師的屈君鵬(現26歲)及報稱學生的梁靜雯(現22歲),兩人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港鐵太子站月台與其他人士,非法囚禁男子張展宏,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將他禁錮。

涉案事主張展宏周二(19日)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自己是偵緝警員,案發時正休班,又在庭上指控女被告梁靜雯擔當領導者,召集在場人士包圍他。辯方就質疑當群眾要求事主刪照片時,梁已不在場,張就指「幾十秒佢去得幾遠啫」,認為只是鏡頭沒拍攝到。

裁判官陳志輝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女被告梁靜雯選擇出庭作供,透露案發時為大專學生,當日為準備迎新營物資故前往尖沙咀,但傍晚路面情況漸變混亂,為保障自身安全,決定乘地鐵離開,當在太子站轉車時,在列車上等待一段時間列車仍未開出,故走到月台視察,及後聽見站內緊急廣播,便沿樓梯離開,並在離開途中發現事主被包圍,事主突大叫「唔好掂我」,有蒙面人士要求事主刪除相片。

自辯解釋想安撫對方 望各人可冷靜對話不要動武

辯方在庭上播放涉案片段,梁當時身穿白色上衣、沒有蒙面,向事主表示「影相唔緊要」;曾用手隔開一名迫近事主的蒙面黑衣人。梁庭上解釋,當時因為見事主神情驚恐,故希望安撫對方,亦望各人可冷靜對話,不要動武。

辯方之後追問被告,事件完全與其無關,為何要插手?梁就無奈笑言:「因為我多管閒事。」梁又續稱,當時因見事主想離開,便向後退開,並搭著對方肩膀與他一同離開,惟當時人群中出現一道力量推向她,令她失去平衡,情急下捉住了事主。梁指,從沒有要求事主刪除照片或交出手機,也沒有阻止對方離開,介入事件只是希望勸交。

控方盤問被告時就質疑,若希望協助事主,為何會在事主被多人包圍時離開;梁解釋當時已發生肢體衝突,形容情況已不能控制,「勸交係冇用」,為保障自身安全,決定先離開太子站。梁又同意控方指,離開後沒向站內警員求助。

辯方質問「速龍」警員:「你隻眼有問題呀?」

另外,法庭早上傳召當日拘捕首被告屈君鵬的「速龍」特別戰術小隊警員黃天龍作供,稱發現男被告看見警員後轉身逃跑至扶手電梯,曾喝令對方停下但不果,而因當時電梯上有很多市民,被告逃跑時受阻,之後又手舞足蹈「頑強抵抗」,他遂用警棍向被告揮打,利用痛楚使其服從,最後把對方壓在地上制服。

黃在辯方盤問下指,自己只揮打被告的身軀,沒擊打頭部,也沒留意有其他同袍用警棍打被告;又同意辯方指,被告身上當時沒任何武器,只拿著一個膠袋,但稱被告反抗力氣非常大,卻被辯方質疑指當時「你4個同事一齊喎」,黃就回應只「冇留意」。

辯方之後續指,當時有3名警員持續以警棍打被告,一度令其失去知覺,黃表示不同意。辯方其後播放片段,指被告逃跑時沒有甚麽動作,就有4名警員持棍衝向他,黃同意。辯方再指,被告倒地後,仍續被警員棍打,黃就回答「我本人冇」,當被辯方追問「但你同事有?」時,黃再答:「我睇唔到」。辯方此時再次播片,指被告倒地後,至少再被棍打多4下,黃表示「不同意」,辯方聞言就質問:「你隻眼有問題呀?咁都唔同意?」庭上傳出訕笑聲。黃之後再稱「我本人冇」,惟最終被追問下,終同意有同袍在被告倒地後繼續打他。案件預料周四(21日)將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KCCC1432/2023

記者:吳婷康 編輯:溫曉平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