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國安法官未看過《1984》要鍾沛權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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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場案」周五(10日)踏入第39天審訊,檢控官伍淑娟引述區家麟的文章時曾提及《1984》,法官郭偉健一度表示不知是甚麼,只能憑書名號猜測是書籍,要求鍾沛權作解說。鍾沛權跟伍淑娟辯論時,提出一個社會要有充分言論自由,才能體現司法制度在人們心目中的信心。

在立場刊登的其中一篇區家麟文章,提及「京官胡亂詮釋謂8.31謠傳太子站警察打死人也犯法」,伍淑娟呈上多則報章報道,顯示8.31兩周年有人到太子站獻花,以及引述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舉例解釋《國安法》條文的報道,當中指惡意造謠8.31有人被警察打死或構成犯罪,認為張曉明是指出有人惡意造謠、憎恨要造成嚴重後果才屬犯罪,但區的文章,卻撮寫成說8.31打死人也犯法,質疑寫法不公道,對張曉明亦不公平。

鍾回應指能理解區的批評,因當時8.31事件真相未明,有人發布揣測的消息如或墮入《國安法》定罪元素,而張的說法未能減輕公眾的疑慮。惟伍指《立場》曾製作8.31專題報道,並指是「一定有死人所以先要verify(證實)有冇死人」。鍾表示不同意,反駁正因不能證實是否有死人,才透過報道探討。

控方以911事件推斷區家麟文章

伍淑娟繼而引述文章中指「法律連外國人在外國的言行也要管轄,自以為是宇宙大王」,並以美國911恐襲為背景引用提問,問鍾沛權假設恐怖分子乘坐飛機在美國境外,收到指示準備劫機及進入境內撞世貿中心,此類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應否管制:「未到港獨地步,係挑釁你國家,未到港獨咁極端,《國安法》應唔應該管?」鍾就回應,限制言論自由條件主要有關暴力手段,避免傷亡要盡辦法針對處理,因人命是最重要原則。

控方另外又提到文中一段,提及「《1984》的新語模式」;鍾指相關句子可理解為《國安法》維穩中共政權、摧毀一國兩制,政府進一步失去公信力及市民信任。期間郭官指自己沒有看過《1984》一書,向鍾問:「你可唔可解吓?」鍾沛權就解釋,《1984》是英國著名作者描述極權政府的一個預言虛構故事,新語模式則是該極權會提及的幾句口號,而區家麟是將其改寫並應用在香港情況。

伍淑娟就認為,鍾沛權口中有關區寫文章的事實基礎,並非根據已發生的事實,而只是一部分人的憂慮質疑;鍾就重申,作者根據條文、個人對政治局勢的理解、歷史判斷作事實基礎,惟伍淑娟再反駁,區家麟整篇文章都只是質疑及憂慮,並非事實基礎,但鍾都不同意。

鍾沛權不同意主控官對區家麟文章的個人理解

伍淑娟又引述區家麟文章段落:「國安法下,我們正目睹一場災難,一場人權災難、法治災難、教育災難;每天在電視新聞上看到的嘴臉,是一場美感災難、邏輯災難。」問鍾教育災難是否意指教育局有災難?鍾沛權認為是整個教育範疇出現災難,直指:「呢句表達更加廣泛,比起你講法更加強烈,應該有利於你對文章嘅判斷。」此時旁聽席有人竊笑。

伍淑娟指出,文章指控警察、律政司及法院引起各方面有關人權的災難。鍾不同意,澄清文章僅指《國安法》引起災難。伍又指,文章沒舉具體事件說災難從何而起,讀者看後不知從何討論,又以類似「大字報」的口號將律政司、教育局污名化,再三詆毀法庭法院,鍾沛權一律不同意。

鍾:充分言論自由才能體現司法制度信心

伍另問,重大的議題評論不應更加公道?鍾認為言人人殊,控方或覺得不公道,但亦會有人覺得公道,故更不應禁制評論,才能給人有反駁、澄清及解釋的機會。伍認為發布此文是將言論自由凌駕在維護司法制度信心之上,鍾則認為不應將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和言論自由對立,因「充分嘅言論自由先可以體現司法制度嘅信心」。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記者:吳婷康/胡凱文 責編:溫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