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彭軍壕透露行動細節 稱吳智鴻組裝炸彈始知殺警計劃

「屠龍案」周二(4日)在續審,認罪被告、控方證人彭軍壕供稱,他曾與同謀者吳智鴻、被告賴振邦在荔枝角一工業中心後樓梯試爆炸彈,又曾按吳智鴻指示接收槍及子彈,並被委託保管,惟因認為家中有小朋友,他因此把槍彈藏在家附近一個橋底。彭又表示,在組裝炸彈期間,吳智鴻才首次向他提及「12.8殺警計劃」詳情,及後由於「屠龍」隊長黃振強及吳智鴻等人被捕,行動最終腰斬。

彭﹕與吳智鴻、賴振邦成功試爆遙控裝置炸藥

彭軍壕周二供稱,在2019年11月14日聯同張堅順及賴振邦到浸會大學,打算偷竊化學原料,最終只有賴拿走幾個分別是白色及啡色、上貼有骷顱頭圖像的樽子,又提及吳智鴻指示他們進學校破開實驗室的門,拿走一些用以製造炸彈的原材料。

他續供稱,由於賴振邦負責製造炸彈,他與吳在2019年11月尾曾兩度到賴位於荔枝角香港工業中心的「3C工作室」,首次目的是試用賴與一位懂合成炸彈的人士一同製造好的炸藥遙控裝置樣本,當時賴帶他及吳到後樓梯,試爆當時放在工作室內的遙控裝置,其間吳拿出裝有8成滿「TATP」白色粉末的玻璃樽,然後將「火柴頭」份量的粉末倒至引爆裝置金屬柱間的發熱線,再由吳或賴致電引爆裝置中的電話,電話震動後傳來聲音,吳即指試爆成功。

庭上播放片段就顯示,一個連結了電話的裝置上閃現火光,然後有人指「good」,彭確認為當日試爆情況,惟不確定由誰拍下片段。

彭指,之後吳智鴻再找他一同到「3C工作室」了解遙控裝置的實際運作情況,抵達時已見吳坐在工作檯前使用焊筆,賴振邦及後到達,並向吳表示可和一位懂合成炸彈的人傾談購買炸藥的事宜。

彭指按吳智鴻指示接收槍及子彈

彭再指,吳於2019年11月27日指示他到沙田廣源邨一單位,跟一名男維修員拿取一袋物品,他當時不知內有甚麼,吳就著他帶回住所好好保管。彭乘車回家時打開發現有三枝槍,當時因認為家中有小朋友,「唔方便、好危險」,故把槍藏在住所附近一個橋底隱蔽位置,亦沒有把位置告知他人。他續指,把槍藏起前曾拆開袋,發現兩枝槍沒彈匣,餘下一枝槍則有一個裝了15發子彈的彈匣。吳之後著彭把其中一枝槍交給另一人,他拿回一枝槍再相約對方交收,並認出對方是該維修員。

吳同日晚上再著彭拿一枝槍到其位於炮台山的住所樓下,彭拿出一枝槍及有子彈的彈匣交給吳,交收時吳又把兩袋空尖彈及彈匣交給彭,稱空尖彈殺傷力較大,又指「嚟緊好快會有行動,到時就會用空尖彈,唔會用普通子彈」,故他要收回所有普通子彈,但當時未決定落實行動的地方。吳另透露炸藥「已經撈好咗12公斤,仲有8公斤未撈好」,當時並指「屠龍」會負責護送他及運送炸彈,吳會親自引爆,「佢畀我嘅指示係繼續做哨兵,睇水」。

彭軍壕另提及,自從他決定在9月中至底參與台灣軍訓便已辭職,並沒有收入,需靠隊員「Hans」及隊長吳智鴻給予的金錢維生,「最少嗰次係8000,最多嗰次係1萬2千蚊多啲」。

取得原料後於香港華仁書院組裝炸彈

彭軍壕又供稱,於同年12月7日到麥花臣球場公廁,取得一個螢光黃色海綿寶寶環保袋,內載重約10多公斤的物品,內裝有炸彈原料,然後與吳智鴻在灣仔公園會合,再把環保袋放在香港華仁書院附近,同日晚上9時多兩人取回環保袋等物品,再轉場至香港華仁書院組裝炸彈。

在組裝炸彈期間,目睹吳使用袋內的物品包括:12至14包大概1公斤重的黃色「ANFO」粉末、幾個裝有白色「HMTD」引爆炸藥粉末的玻璃樽、遙控範圍約50米的遙控器、黃色電子火柴,及曾在賴振邦店鋪後樓梯試爆的兩組引爆裝置,他則在附近用電筒為吳組裝時照明。彭指吳花約半小時至一小時才組裝完成,曾表示其中一個引爆裝置的電池盒融化了,遂致電賴振邦着對方拿三組後備裝置到場支援,賴一個多小時後到達,吳最後在凌晨12時左右完成組裝炸彈。

警方拘捕吳智鴻及「屠龍」隊員後「行動要腰斬」

彭續憶述,等待賴振邦抵達期間,吳智鴻才首次跟他講述「12.8殺警計劃」詳情,當時並指計劃中每人有不同角色,吳將在當天中午與彭在灣仔會合取回炸彈,然後找位置觀察遊行隊伍,直至隊伍前行到軒尼詩道及菲林明道交界,吳會在「屠龍」掩護下,把大炸彈放在上址附近,然後向東行50米左右放下小炸彈後便撤退,然後「屠龍」、「閃燈」、「蜘蛛隊」和「本民前」會跟隨遊行隊伍到軍器廠街天橋附近,「周圍破壞啲店鋪,引防暴警員到小炸彈的位置,並由槍手開槍作訊號,吳隨即引爆小炸彈,「屠龍」等會立刻攻擊警察,逼使警方推到大炸彈的位置,吳再引爆大炸彈,「跟住其他人就可以喺大炸彈爆炸之後,喺警方嘅殘骸度執槍,執完之後就會即刻離開現場」;賴振邦則負責在附近安排電單車和私家車,方便「執完槍嘅手足可以走」。

彭續稱,賴振邦於2019年12月8日早上8時左右轉發一影片給他,影片內容為警方當日早上於北角和灣仔「拉咗人」,彭當時認為吳智鴻和「屠龍」隊員被拘捕,又指賴不停問他炸彈放置地點,「佢話佢想攞嗰兩個炸彈,繼續行鴻仔個計劃」;惟最後「蜘蛛隊」隊長Jack指「行動要腰斬」。他又確認,從新聞得知警方在12月9日找到位於香港華仁書院的兩個炸彈,賴當時傳訊問他該如何處置剩餘炸彈原材料及「差佬喺皇后大道東搵到你嗰堆嘢」,他就回應稱「好無奈,清唔切(炸彈)」。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粵語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