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行山試槍後「屠龍」加入殺警串謀 知悉會用槍及炸彈

「屠龍案」周三(31日)在高院踏入第62日審訊,控方作結案陳詞。根據Telegram訊息及從犯證人、「屠龍」隊長黃振強的證供,控方指吳智鴻一直有襲擊警察的計劃。在西貢「行夜山」試槍及炸彈後,吳於2019年11月18日曾跟黃會面,談及有「20kg」炸彈;控方指,「屠龍」最遲於當日加入「12.8殺警計劃」的串謀。

主控官周凱靈引述同謀者吳智鴻及黃振強的TG對話紀錄,當中顯示黃振強因在中大示威中受傷,無法跟吳智鴻團隊到西貢行山試槍及炸彈,轉而著曾參與台灣軍訓、曾與吳智鴻見面的張銘裕頂替出席,並著張自行聯絡吳,適於2019年11月16日行山當晚帶柴油給吳,可見在「屠龍」跟吳智鴻團隊的溝通中,除黃振強外,另一對口單位為張銘裕。

控方又引述「屠龍」TG群組紀錄,指黃振強曾在11月16日晚多次著李家田「你安全渡過今晚先」;另程于寶就稱「好驚驚」;控方指「屠龍」知悉當晚非純粹「行夜山」,至少知道涉及試槍,反駁被告李家田早前在庭上供稱,他雖受黃振強指示參與「行山」,但自己不知會試槍及炸彈的說法。而李家田及張銘裕於當晚亦曾在群組內傳訊,表示已完成行山,當時嚴文謙曾回覆「試咗」,控方認為,可見「屠龍」知悉試槍安排。

質疑李家田秒回訊息不只「搲水吹」

李家田供稱自己在群組內僅「搲水吹」,控方引述訊息紀錄,指當時群組討論將於當晚在荃灣「大鴻輝」開會吃飯,李快速回訊問及時間、地點,控方質疑如果只是「吹水」,「需要跟得這樣貼嗎?」李稱自己當日被圍封在理大,因而沒有出席當晚聚會,控方質疑,如他被圍封,是否會在群組內「答得咁貼」,包括在晚上傳訊表示「好肚餓」等。

控方強調,李家田在11月18日凌晨成功離開理大,可見即使理大被圍封,亦非銅牆鐵壁,他在前一晚十時多離開「屠龍」群組,惟沒隊員詢問原因,控方指「屠龍」成員「無論多年輕、多勇武,他們已經走在一起,作為屠龍群組一段時間,未完全冷漠至不理會隊友,無故走了,也無人過問一句」,並推斷李家田當晚曾出席會議,並向隊友交代自己將進入理大,故自行離開群組。

控方指黃振強與吳智鴻在11月18日見面,首次談及「20kg」炸彈。黃於11月21日向吳傳訊「20kg幾時會到,我們配合一下」、「我們這隊想到怎用」,可見「12.8計劃」已初步成立。加上張銘裕自台灣軍訓起,與吳智鴻一方有密切關係,並知道對方有槍,控方因強調「串謀」「不需要十個串謀者坐著投票、簽紙證實」,指吳智鴻一方一直有襲擊警方的計劃,而隨著計劃演變,「屠龍」最遲於吳、黃會面後加入「12.8計劃」。

「20kg」不可能是指炮仗

控方指,黃振強於2019年11月17日在群組內問「有沒有人可以保管眼鏡(槍的代號)?阿檸不能過來拿」,質疑如非李家田於「行山」後出席會議,黃不會知道李從吳智鴻處取得一把槍,黃又傳訊指「回來我要用眼鏡」、「阿檸如果有事,計劃由我實行」,可見黃當時已計劃用槍,惟黃於11月18日與吳智鴻見面後,傳訊至群組表示,會在跟「屠龍」大部分隊員同到泰國旅遊時交代「新計劃」,而「屠龍」部分隊員包括梁政希及李家田沒有到泰國旅遊。

控方表示,在該次旅遊期間,黃首次在「屠龍」群組內提及「20kg」:「相信我,未計好就不要用20kg⋯⋯我要用所有人的腦袋」;梁政希就問及「20kg是不是開心東嘢?」張俊富則回覆:「你會射得多過這20kg」。除梁外,沒其他隊員詢問「20kg」的意思。控方重申吳智鴻與黃振強在11月18日的會面後,「屠龍」與吳智鴻方已有協議使用槍及炸彈

根據另一證人彭軍壕的證供,他與吳智鴻於11月26日到賴振邦的「3C工作室」後樓梯試用炸彈引爆裝置。張銘裕於11月27日在群組內傳送一條疑似與引爆裝置的照片。「屠龍」群組在2019年12月1日討論購買炮仗,惟各人很早便討論「20kg」,反映「20kg」不可能是辯方所說的炮仗。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粵語組報道 編輯:陸南才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