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尖沙嘴一間武館的格鬥教練,被指涉在網上發布貼文,透過舉辦武術班招募學員,鼓吹練武對抗政府。格鬥教練及其女助理去年3月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格鬥教練周五(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另與女被告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首次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練錦鴻,把案件押後至2月24日判刑,期間為男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另為女子索取背景報告,並批准她的保釋申請。
本案為法官練錦鴻首宗處理涉《國安法》控罪案件
根據《港區國安法》,列明在各級法院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提起的刑事檢控程序,應當分別由各該法院的指定法官處理。翻查資料,負責本案的法官練錦鴻,是首次處理涉及《國安法》控罪的案件,意味他應該為另一名《國安法》指定法官。
兩名被告分別為武術格鬥教練黃德強(59歲)及張文芝(61歲)。被告黃德強原被控作出煽動意圖的行為,控方於去年9月改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周五承認控罪,另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即管有2支弩;女被告張文芝則為黃的女助理,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即管有5支弩。二人另因在住所被搜出開山刀、斧頭等物而被控「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獲存檔法庭不作起訴,而兩人自2022年3月被捕後,一直被還押至今。
警方曾喬裝參加武術班 課堂後派隊突擊搜查有關處所
控辯雙方的承認案情指,警方於2022年3月16日發現兩個屬被告黃德強控制的社交媒體帳戶,並於2020年3月27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間,分別發布25及14篇「顛覆性」貼文,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參加武術班「集英楊武堂 殺鬼隊訓練班」、學習武術及使用武器、加入其軍隊、受訓後以武裝起義推翻中國共產黨及香港特區政府、香港獨立等,亦有貼上一張2021年7月1日刺警案及開山刀相片,並載有手提電話讓有興趣參與的人士作聯絡。
案情續指,警方曾喬裝參加武術班,並到「集英楊武堂」位於尖沙咀的地址,當時武術班內有另5人參加,包括女被告張文芝,而首被告則負責帶領課堂及教授武術,警方在課堂完結後約半小時,派隊突擊搜查有關處所,搜出四疊手寫筆記,內容涉及被告想成立香港武獨黨,透過武力促成香港獨立、招募學生學習軍事,建立軍隊及影子政府,亦找到周梓樂、陳彥霖、梁健輝等相片,而被告手機內則有一份載有致函袁弓夷書信的檔案。
警方之後以煽動罪拘捕兩名被告,並從兩名被告家中搜出共7把弩、2把斧頭、3把劍及逾百支短箭,兩名被告均沒有持有弩的牌照。另外,亦在首被告褲袋找到內容提及成立「香港武獨黨」、籌辦武術班的筆記字條。
辯方堅稱被告沒精神問題 法官下令索精神及心理醫生報告
由於黃德強利用兩個不同姓名的社交媒體帳戶犯案,負責案件的法官練錦鴻在庭上下令,為黃德強索取背景、精神及心理醫生報告,其間須還押,惟辯方就堅稱被告沒有精神問題,解釋指使用不同姓名只為掩人耳目。練官把案件押後至2月24日求情及判刑,由於另一被告張文芝由去年3月中被捕後一直還押至今,還押期或有可能超出總刑期,故練官同時批准她以10萬元現金加人事擔保保釋,期間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DCCC798/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