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歲報稱無業男子,涉於今年4月至10月在社交媒體發布共280則具煽動意圖訊息,包括以自製音樂錄像加插煽動性言論的圖片及照片,內容涉及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人不反共,天理難容」、「國安法無法無天」、「斬首李家超」及「光時」等,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男子周四(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發帖文頻率之密顯示其理念頑固,考慮各項因素後判入獄半年。
被告以5 社交平台帳戶 發布共280 則煽動帖文
被告區健威(57歲,無業),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其間,在Facebook及X(前稱Twitter)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情指,警方網上巡邏發現,被告在其擁有的3個Facebook帳戶及2個X(前稱Twitter)的帳戶,即合共5個帳戶共發布280則煽動帖文,主要是被告製作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音樂錄像,當中加插附有具煽動性言論的圖片及照片;以及被告用一般不具煸動性的中文、英文或日文歌曲製作音樂錄像,當中加插附有具煽動性言論的圖片、照片及自拍讀出煽動言論。
錄影會面中稱知道行為有可能被捕
而由被告所製作、涉案的音樂錄像,提及的煽動性言論內容包括:「七一慶 天減中共 全黨死光」、「革命 無罪造反 有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願榮光歸香港」、「斬首 獨裁者習近平天下太平」、「斬首 李家超」、「打倒邪惡軸心 共產黨」、「殺無赦殲滅邪惡軸心 中國共產黨」及「人不反共 天理難容」等。
警方於今年10月16日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以手機應用程式製作及及發布涉案音樂錄像和訊息,意圖反共和共產黨,並知道行為違反《港區國安法》,有可能被捕。
官指被告犯案手法 反映其「理念頑固」
被告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求情,指雖然涉案帖文數量較多,但大多都是重複內容,而被告的帳戶朋友或追隨者數目少,最多僅有284人,最少只得4人,有關訊息沒有引起其他朋友或網民的興趣,影響力不大;另部分涉案影片顯示被告容貌,反映他當時沒有意識到法律後果,冀可判處短期監禁。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就指,被告自2001年起失業,靠家人經濟援助及綜援生活,沒有政治聯繫。而被告在6個月內發布了280則帖文,頻率異常地高,涉案帖文包括被告自製的影片,望引起網民注意並將具煽動意圖的訊息廣傳,認為被告犯案的手法反映其「理念頑固」,不但主張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更聲稱要殺害政府官員及其家人。在考慮案情及對國安的潛在風險等各項等因素後,以9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由於被告認罪可獲扣減3分1刑期,判被告入獄6個月。
案件編號:WKCC4421/2023
記者:吳婷康 編輯:溫曉平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