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青年噴「清算黑警」等認刑毀 官指嚴重須還押候判

22歲報稱無業青年,被指2022年時在不同地方的大廈外牆,噴上「對抗極權」、「斷頭台清算黑警」、「人類有權不打疫苗」字句,其後被捕,被警方國安處控以3項刑事毀壞罪。被告周五(12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並承認3項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把案件押後至1月26日判刑,下令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及背景報告,又指涉案字句有一定嚴重性,保留判處即時判監的可能,被告須還押候判。

本案被告為報稱無業的22歲青年林健,他被控3項事毀壞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4月10、12及15日,在觀塘、深水埗及旺角,無合法辯解而損壞3棟大廈的外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控罪書就顯示,本案起訴人為警方國安處。

案情指,被告於2022年4月10日在觀塘鴻福工廠大廈的外牆,噴上「對抗極權」字句;兩天後,被告再於深水埗捷德樓外,噴上「斷頭台清算黑警」,以及在同月15日,再於旺角西洋菜南街鴻添大樓外牆,噴上「人類有權不打疫苗」字句。

案情續指,警方同年7月14日拘捕被告及另一名女子,當時被告於警誡下保持緘默,警方檢取被告的電話調查,發現內有涉案照片及影片,包括4張拍攝「對抗極權」塗鴉的照片,一張照片顯示「斷頭台清算黑警」的塗鴉,另有片段拍下被告噴上「人類有權不打疫苗」的字句。而另一女子的電話,亦發現相關照片及片段,包括被告噴字的過程,並從照片的定位資料找到案發日期。被告其後在進一步的警誡錄影會面中作出招認,承認曾進行涉案噴字行為。

辯方求情時就透露,被告自幼患有讀寫障礙,曾任文員,而自被捕後沒有工作,指被告是在心智未成熟及一時愚蠢下犯案;又稱被告明白案情嚴重,冀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並表示願意賠償因案件而造成的維修費用,合共港幣6000元。

處理案件的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就指,被告願意賠償有關的6000元,顯示被告有悔意,惟同時指案情嚴重,涉案字句有一定嚴重性,明言法庭保留所有判刑選項,包括即時監禁的可能,決定先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及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並把案件押後至1月26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66/2024

自由亞洲電台粵語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