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周一(6日)續審,踏入第70天審訊,控方證人陳梓華續接受控方覆問。控方引述陳表達有意成為控方證人後的警誡錄影會面供詞,陳當時稱「希望如實交代自己跟黎智英的關係」,控方追問陳改變想法的原因。陳庭上解釋,因他一開始的證供並非事實,後來因自己不想再受「良心嘅責難」,故希望可以說出事實。
強調想把「所有真相都講出嚟」
控方早前在覆問陳梓華時,就他因協助罪犯罪被捕後,曾向警員提供證供實屬虛假,關注他作出部分虛假證供的原因。陳解釋,當時仍「心存僥倖」,以為能與黎智英等人撇清關係,以及在獲保釋離開警署後,Mark Simon可安排他離開香港。
控方今追問陳希望撇清跟黎智英等人關係的原因,陳供稱,自己當時知道大家都犯了法,當時李宇軒已被捕,故他相信很大機會其實已調查到他跟各人的關係;又指當時SWHK(重光團隊)繼續推動制裁,而Mark Simon及劉祖廸仍有參與,自己亦參與美國線,故認為各人已經犯法。
控方之後引述陳表明有意作控方證人後,於2021年4月28日作警誡錄影會面時之供詞,當時他表示,希望「如實交代自己跟黎智英、Mark Simon之關係」;控方今追問陳,當時改變想法交代事實的原因,陳庭上解釋,因他一開始的證供不是事實,故後來望把事實說出,直言「我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法官李運騰就關注,陳於當時是否已與警方或律政司就擔任控方證人達成協議;陳回答「嗰時應該未」,法官追問警方有否在會面後,表示需先與律政司商討,陳就表示「唔記得」,強調自己於2021年3月底已想把「所有真相,盡量記得嘅,都講出嚟」。
陳梓華稱黎望組織及主導跨派大台
陳另又指,黎智英非想成為勇武隊的領袖,而是希望組織一個橫跨「和理非」及「勇武派」的大台,而大台就是黎可作主導。法官李運騰就問陳,即黎不單想領導勇武派,而是希望成為整場運動的領導?陳解釋,一旦勇武小隊領袖跟和理非少數領袖組成團隊,即相當於主導整個社會運動。陳亦指,黎智英及Mark Simon一開始對「攬炒」持負面態度,但2019年區議會選舉後不再批評攬炒派,並在國際線上,認為攬炒派可跟「老泛民」團結。
法官各自提出跟進問題
控方下午完成覆問後,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各自提出跟進問題,其中法官李素蘭關注陳是否確實知悉黎有「以身作則」,續在不同媒體上呼籲制裁;陳指他知悉黎在《國安法》生效後,有邀請外國政經名人及智庫訪談,「知佢係繼續發聲」,又指自己「喺網上面見到」有關節目。
法官李素蘭亦問及陳,是否知悉由《國安法》生效至黎被捕前對方在做甚麼;陳指黎當時在美國推動「Harbor Act」(安全港法案),又與政經名人及智庫做訪談,解釋因黎在美國找人作翻譯,其中一人是其認識人士,他因此知悉法案一事。
辯方其後就法官提問衍生的答案再盤問陳,問及他於2020年10月被捕前,有否觀看任何黎智英的訪談;陳回應至少曾看過一個,但在追問下稱自己不記得黎有否呼籲制裁,亦不記得是哪一訪談及受訪者身分。陳另指,在網上看到黎呼籲制裁的文章連結,但沒有按進去瀏覽,承認沒看過內文,但指當時相關標題提及「希望有更加多嘅外國可以制裁香港政府」,又解釋是在Telegram看到相關連結。
審訊料需延至6 月初
法官李運騰就關注陳既沒看過內文,不會知道標題是由黎智英本人或他人所定;陳表示同意,但指自己「冇可能個個link都㩒入去睇」,確認當時自己相信黎會繼續呼籲國際制裁,又補充指自己「我可以喺Mark Simon度直接問到」,稱自己在2021年2月被捕前一直跟Mark Simon保持聯繫。
辯方最後問及陳,只因他在Telegram上看見一個或多個標題,因而知悉黎請求制裁,惟他是否完全沒有看過相關內容?陳就表示,自己只是回應法官的問題,重申「Mark Simon係有話過我知佢(黎)有繼續」。
陳梓華作供完畢後,預料控方將傳召壹傳媒前營運總監周達權出庭。法官今就關注案件進度,辯方透露另需傳召6至7名警員接受盤問,包括曾探訪陳梓華的警員,另需播放共長35個小時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直播訪談節目,預計審訊至少需延續至6月初。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粵語組報道 編輯:施芷珊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