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十一於荃灣衝突中被警員開槍射傷的青年「健仔」曾志健,事後被控暴動及襲警罪,他之後棄保潛逃但重新被捕,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及襲警罪,另與當日一同潛逃的人士及協助各人匿藏的男子,再承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本周三(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就暴動及潛逃兩案,曾志健被判囚共47個月,而涉及潛逃的另一23歲男被告,就被判囚10個月,而17歲男生則被判入教導所;至於協助潛逃的倉務員,法官指其罪責遠高於同案被告,因而被判監20個月。法官判刑時指,曾志健對於落單警員窮追不捨,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同時指法治是社會基石,妨礙司法公正是嚴重罪行,故判刑須起阻嚇作用。
「健仔」 因潛逃影響槍傷康復抑鬱病情變差
暫委法官嚴舜儀今先處理曾志健就十一於荃灣衝突的暴動案判刑,引述曾志健的背景及求情,指他於2017年3月確診抑鬱症,案發時為18歲中六生,因本案造成槍傷,曾接受緊急手術,但因潛逃沒定期覆診及接受治療,因此影響槍傷康復,同時抑鬱病情亦變差。
嚴官又引述曾志健親撰的求情信,提到他受社會氛圍影響而作出錯誤選擇,深感後悔,現已醒悟,在重新被捕後積極配合警方,過去一年間被視為控方證人般看待,承受較一般羈留人士更沉重壓力。
官批對「落單」警員窮追不捨性質惡劣
嚴官指,案發當日有約200名示威者聚集,他們在商廈林立之處投擲多枚汽油彈及磚塊,對在場人士包括警員、記者和商戶等構成人身傷亡風險、財物損失亦難以估計;暴動有計劃地在國慶日發起,曾志健當時在人群中,身穿黑衣、持自製盾牌和金屬棒,一度拾起磚塊擲向警員,連同他人對「落單」警員窮追不捨,不停以硬物施襲,無視警署警長擎槍警告,更以金屬棒打向警長右前臂,直指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而自備盾牌和金屬棒等亦顯示他有備而來,在場恃人多勢眾而公然襲警,破壞社會安寧,故就暴動及襲警罪分別以5年半及1年作量刑起點。
由於考慮曾志健重新被捕後積極配合警方,提供情報雖沒有實質效用,但反映其真誠悔意,加上被視為控方證人看待,還柙期間受更多羈留限制,接納他在艱難環境下承受巨大壓力,原本不打算給予3分1認罪扣減,但最終決定給予35%認罪刑期扣減,同時提及曾的抑鬱病情及槍傷不屬減刑理由,但考慮他案發時年僅18歲故酌情減刑,故就兩罪判處監禁42個月。
官拒絕再為男生索勞教中心報告
而就妨礙司法公正案,法庭早前為案發時只有14歲(現17歲)的黃姓男生索取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報告,辯方今表示,因應黃的體能,報告認為黃不宜被判入勞教中心,而他至今已被還柙逾15個月。嚴官就表示,閱畢報告後,感覺男生「反省程度比預期冇咁深」,故報告建議他接受更長後續監管。而辯方一度提出,望法庭再為黃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惟嚴官指黃若體能可提升,過去15個月已經提升,直言無謂給被告不切實際幻想,重申被告年紀尚輕、社會經驗尚淺,故下決定前須與家人或師長商量,同時也奉勸各被告交朋結友前,「認清邊啲係值得交嘅朋友,邊啲係需要有保留嘅人。」
嚴官判刑指,涉案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明顯因為某些原因,有計劃地作出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行為,包括協助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姓男生匿藏,頻道最終得到的籌款及資金去向不得而知,而各被告固然關心自己情況,但在匿藏期間拍片亦間接互助,妨礙所面對的司法程序,因此實質牽涉是4人面對的案件,總刑期高達10年,如非警方獲線報,各人極可能偷渡成功,而涉事司法程序極可能無法推進。
助藏匿被告罪責遠高於他人
嚴官強調,法治是社會的基石,妨礙司法公正是嚴重罪行,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她又指,根據辯方求情,受僱於涉事頻道的被告葉豪,於2020年底才得知4人逃犯身分,出於同情續助藏匿,曾自問無能力助4人離港,故反諫各人自首不果,雖得知頻道藉眾籌獲取4人開支,惟其本人沒得到報酬,並自覺成為「替死鬼」,終在2021年8月退出。惟雖然葉沒有參與協助4人偷渡的計劃及宣稱「割席」,但4人最後匿藏地點由其租用,他沒終止租約,令4人能繼續匿藏。
嚴官又指,各被告只是十多二十歲的青少年,明顯受人慫恿,若非有人危言聳聽、出謀劃策,根本無能力甚至不會藏匿偷渡,因此認為葉的罪責遠高於其餘被告,惟接納沒有證據顯示他為主腦、沒有收取報酬等,決定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除認罪外沒進一步減刑,判處監禁20個月。
至於其餘判刑,嚴官則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由於曾志健及王愷銘盡其所知提供情報,可獲減刑2星期,連同3分1認罪扣減,曾志健在本案判囚11個月2周,當中5個月與暴動案分期執行,故其總刑期為47個月。而王愷銘由於今年6月已就6.12金鐘非法集結案服刑完畢,考慮到該案若與本案同時處理,相信部分刑期應分期執行,故酌情為其減刑1個月2星期,判以10個月監禁。
案件最年輕的黃姓男生,嚴官認為其心智幼嫩、易受他人影響、守法意識薄弱,認為他適合接受較長後續監管,故把他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485/2020、DCCC96/2023
記者:吳婷康 責編:李榮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