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7歲的資深社運老將古思堯,早前戰勝末期直腸癌,期間更因「企圖煽動」罪而入獄,去年底才刑滿獲釋。他最新被控在今年4月,在荔枝角其工廈住所外的後樓梯放置雜物及木箱,沒有在通知書時限內清走,被票控違反消防條例,案件本周三(11日)提堂,古思堯表明不認罪,排期至年底開審,古思堯離開法庭時高喊「抗議政治檢控」等口號。他在庭外透露,涉案物品9000元現金及價值數萬元、主要用於家庭維修及製作示威物品的工具,而他因直腸癌手術造口「噴血」而需入院治療,因而不知消防處已發通知書,出院後才發現物件已被清走。
面對兩項傳票控罪
被告古思堯(77 歲)面對兩項傳票控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被指違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即於2023年4月27日擺放或留下一堆約3.8米長乘1.1米闊乘1.1米高的雜物,以及約0.6米長乘0.8米闊乘0.7米高的木箱在一樓近13室的樓梯平台,而該些物件阻塞或可能阻塞位於九龍荔枝角青山道永盛工業大廈的逃生途徑;古面對的另一項控罪,就指他於今年4月16日,雖已獲送達一份日期為2023年4月10日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但沒有在指定期限內遵守通知書的規定,將所有可燃物品搬離逃生途徑或為防止火勢蔓延而設的地區。
古思堯今親自答辯,表示不認罪,暫委裁判官梁蘊莊把案件排期至今年12月 18日審理;控方就透露,將傳召3名證人。
稱因直腸癌手術造口「噴血」入院
古思堯在離開法庭時,向天舉起食指,高喊「抗議政治檢控」、「平反六四」等口號,並在庭外透露涉案物品,包括9000元現金,以及一些主要用於家庭維修及製作示威道具的工具,價值約數萬元。他指自己在案發時,一直有清理走火通道的物品,惟解釋因其直腸癌手術造口「噴血」,需要四度入院治療,其間不知道消防處已發出通知書,直至出院回家返回涉案地址,才發現相關物品已被消防處全數清走,而他已就事件報警。
古思堯於2020年七一遊行前夕自爆患上末期直腸腺癌,之後經手術切除肝臟和大腸,並接受了28次電療及12次化療,現時腹部接駁人造肛門,原訂於本月做手術「埋口」後,才會完成整個治療。而在抗癌期間,他因計劃於去年2月初北京冬奧開幕日時到中聯辦「抬棺材」抗議,未出發已被國安處拘捕,並被起訴「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去年七月中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監9個月,羅官裁決時更指古的健康問題在犯案時已存在,故不會列入求情因素而減刑。同年底,古思堯刑滿出獄,之後不時有現身法庭旁聽,包括支聯會常委的拒交資料案等。
案件編號:KCS31620/2023、KCS31765/2023
記者:吳婷康 責編: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