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香港「七一刺警案」後,有人於網上討論區發布煽惑他人襲警言論,警方先後拘捕2男1女,其中一名涉案男子周二(3日)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最終判入獄半年。
被告案發時任高級入境事務助理
被告趙浩楠(現年35歲)案發時為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周二在庭上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於2021年7月2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上述警務人員。辯方同時在庭上透露,被告前年被捕後已一直被停職。
辯方庭上求情時指,被告已婚並育有一名兩歲大女兒,原本擁有美滿家庭及職業,如今將會錯過與女兒相處的珍貴時間。而被告並非知名人士,本案只涉單一留言,沒有具體提及如何向警員施襲,實際上也沒有人因受被告煽動而實行襲擊,亦看不到有後續相類事件發生,力陳被告是受事件影響,一時衝動才會犯案,已深感後悔,明白行為非常不智和不負責任,希望法庭酌情處理,讓他盡早重投社會、照顧家人。
官:帖文內容沒具體計劃 被告已得慘痛教訓
控方就向法庭呈上7個煽惑案案例以助法庭量刑,陳詞時指,本案與呈交的案例嚴重性相若,惟法官李慶年聞言即提出質疑:「我唔係好肯定你有冇睇過啲案例。」惟控方堅持,認為本案被告雖然所獲回覆較少,但煽動行為是刺傷警員,不單是呼籲包圍行動或散布謠言,惟再換來李官質疑,最終休庭約10分鐘,控方就指不便比較案例及本案情節的嚴重性,但李官隨即指控辯雙方有責任協助法庭,「你哋(律政司)覆核上訴唔係咁㗎喎,好積極㗎喎,點解唔可以喺原審好好協助我?」更指控方現時如同「叫我猜謎語?」不過,控方最後仍表示沒有進一步陳詞。
李慶年判刑時指,考慮被告並非名人,帖文引來的回應只有不足50人,而他接受被告受襲警事件影響,發表的內容較概括,沒有具體計劃,亦無引發後續事件,故認為本案罪責程度屬低,遂以10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李官進一步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被調查表現合作,被捕後已失去工作,選擇認罪顯示有真正悔意,認為他已得到慘痛教訓,相信他已有所成長,重犯機會不高,而被告即將與年幼女兒分離,故決定酌情減刑1個月,經認罪扣減後,最終被告被判囚6個月。
官籲使用社交媒體「三思而後貼文」
李官又稱,在科技發達的時代,雖然社交媒體提供了資訊的方便,但亦增加散播假新聞和仇恨言論的風險,局限了多元訊息的接收,進一步把不同立場的人撕裂,雖然大部分人是理性行事,但也有激進人士會透過社交媒體進行違法或煽惑行為,籲使用社交媒體的人「三思而後貼文」。
案情指,2021年7月1日回歸紀念日當天,有人呼籲到港島區上街示威,一名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駐守警員被人用刀刺傷。而在刺警案發生後翌日,被告使用「連登」帳戶「叻啦叻啦」發表名為「7月1日以後定為斬黑警日」的帖文,內文為「一齊和你斬」,並留下6個只有表情符號的回應推送帖文;被告亦回覆他人留言,指「齊斬黑警人人有責」等,該帖文只有4個留言、34個正評及4個負評。
此外,被告同一帳戶過去曾發表大量政治議題帖文,內容支持2019年6月發生的事件及其他非法活動,以及仇視警方及港府。他於前年7月5日被捕,警誡下解釋自己受網上言論影響,一時貪玩下發布涉案帖文,該帖文其後被「連登」刪除。
案件編號:DCCC161/2022
記者:吳婷康/程文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