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香港理工大學衝突期間,多人被捕及被控暴動罪,其中一案15被告中包括「初選案」被告之一的黃子悅,案件周一(6日)開審,控方需時修訂案情,申請押後讀出案情撮要,意味各認罪被告尚未被正式定罪。另外,黃子悅跟另一被告,主動撤銷擔保,故須即時還柙。
黃子悅今早庭外跟親友逐一拍照留念
黃子悅周一早約8時許抵達法院外,身穿藍色牛仔褸及黑褲應訊,並以以一頭短髮示人。她在步入法院前,與在場20多名親友逐一拍照留念及擁抱道別,又面帶笑容擺出多個「心心」姿勢,最後與朋友揮手說再見。而在散庭後,她再向旁聽的親友揮手道別,此時站在旁聽席後排的丈夫就向她做出心形手勢。
本案共15名被告,其中9名認罪被告為翁芷茵(19歲)、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22歲)及王汶珊(28歲)。各人承認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增一被告認罪控方需修訂案情撮要
另蘇浩然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指他同日在九龍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或其附近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即一支雷射筆),控方申請把控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獲批准。
餘下6名不認罪被告,則為鍾曜禧(34歲)、羅澤琛(19歲)、吳仲賢(18歲)、鄧建歡(27歲)、甄念賢(16歲)及李子聰(25歲),他們繼續獲准保釋受審。
代表首被告翁芷茵的大狀就表示,翁經多番考慮後,至周日(5日)晚才選擇認罪,因此控方需時處理案情;代表控方的大律師張錦榮就指,增加一人表示認罪,會影響認罪者的案情撮要等,故需時修訂文件,希望法庭把案件押後至周二(7日)續審,屆時將讀出9名被告的案情撮要,獲暫委法官崔美霞批准。
法官關注原定審期是否充裕
本案中除第7被告蘇浩然外,控方不反對各認罪被告繼續保釋,暫委法官崔美霞亦批准各認罪被告保釋至明天,以便處理求情相關事宜。不過,在「初選案」認罪但獲准保釋的黃子悅,以及另一被告孫嘉豪,周一主動申請撤銷保釋,加上蘇浩然,3人須即時還柙。
崔官在庭上關注案件進度,向各方查詢目前所定的35天審期是否充裕,而控方就透露,本案證人列表原有逾50位證人,惟相信現時只需傳召當中約30人。
案件編號:DCCC736/2020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 網編:蘇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