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23歲學生被指「光城者」主腦 官拒保釋還押5月再訊

香港警方周三(19日)落案起訴一名23歲男學生,指他為「港獨」組織「光城者」主腦之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須被還押,同時宣布把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再訊,屆時將處理把案件交付至高院的相關程序。

現年23歲的被告張昊揚,報稱為學生,他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控罪指他於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與另外7人串謀,涉嫌策劃以爆炸品破壞香港不同公共設施,包括燒毀流動檢測站。

被告另外面對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交替控罪,指他與同一時間,在香港聯同另外7人,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非法及惡意藉爆炸品導致爆炸」。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5月12日作提訊日,以處理交付到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被告雖然有提出保釋申請,但蘇惠德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被告期間須還押由懲教看管。

資料顯示警方去年10月採取拘捕行動

根據司法機關資料,被指與張串謀的7人,包括陳凱量(24歲)、中六女生郭文希(18歲)、17歲中三男生、中四學生歐文(19歲)、15歲中三男生、15歲中四男生及中五女生蘇穎貞(18歲);相關案件已排期於今年5月6日在高等法院聽取答辯及判刑。

翻查報道,警方國安處於去年10月,曾在元朗區拘捕一名男子,指他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下第24條的「參與實施恐怖活動」罪,另指他涉及「縱火」、「串謀縱火」、「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等罪,又指調查顯示該男子與數個本土犯罪組織有關,並懷疑涉嫌為策劃製造炸彈及針對公共設施發動恐怖襲擊的組織提供金錢資助。

另外該被捕人士亦懷疑涉及前年5月底燒毀荃灣沙咀道政府檢測站案件,以及涉與他人,透過銀行向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申請「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成功「詐騙」貸款約470萬港元。

案件編號:WKCC1696/2023

記者:吳婷康 責編:方德豪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