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周一(19日)續審,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指,2020年中,網民曾在社交平台各自創作及發表不同「A1廣告」,《蘋果》把部分創作放在筆名為「李八方」的版面刊出,又確認黎智英亦曾創作「A1廣告」,並以其名義刊出。她又確認,自己曾就黎的專欄提供意見。
《蘋果》頭版廣告刊出後 網民集體二創
黎智英周一身穿米色西裝外套出庭,並帶笑向家人等揮手及作出飛吻動作。控方在庭上展示2020年5月4日發表的《蘋果》頭版廣告,上有「自由」紅色中文字樣,而「自」字狀似倒下,並有「當自由變成罪 我們已退無可退」字句,下款為「一群香港人於一百零一年後的五四」;而在翌日《蘋果》的「隔牆有耳」欄目,就有題為「五四運動101周年 A1集體二創」報道,提及網民對《蘋果》頭版廣告進行二次創作,添加字句及圖畫。
陳沛敏庭上解釋,據其理解及按文字的說法,有關頭版廣告刊出後,網民在社交平台上各自發表不同的「A1廣告」創作,「加自己創作落去」,同事看見後認為頗有趣及有創意,故在主要撰寫八卦、軟性政界新聞的欄目「隔牆有耳」中報道。至於「隔牆有耳」報道中亦刊登了黎智英的廣告設計,上有「毀我法治自由 我一無所有」字句,並以其名義刊出;陳並指那是黎智英向來的立場。
解釋「隔牆有耳」欄目 與正統新聞報道有異
控方之後問及有關內容是否屬「軟性新聞」(soft news),以及文中提及的「李八方」是誰?陳就指,當時沒有視此為「好大新聞」,亦沒有特別「放到好大」,而文章內亦提及其他漫畫家、「KOL」均有參與創作,並指「隔牆有耳」欄目一般由政治組同事撰寫,而署名「李八方」為他們的集體筆名,欄目早在她加入《蘋果》時已存在,而她並非屬政治組,欄目亦與正統新聞報道有異。
控方另展示WhatsApp對話內容,顯示陳沛敏於2020年5月6日曾向黎傳送一段前港督彭定康的語錄:「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裡」;翌日陳表示「除褲放屁——多餘,多此一舉」,黎回應「我用了畫蛇添足」。
「飯盒會」曾討論Patreon受歡迎例子
陳解釋,黎當時問及她彭定康於1997前後一段語錄的「exact quote」,並詢問一些中文同義詞,她猜測黎在寫作文章,而根據控方隨後展示黎於2020年5月10日發表在其專欄「成敗樂一笑」的文章,標題為「無賴在摧毀香港法治」,文中就引述了相同的彭定康語錄,也選用了成語「畫蛇添足」。陳同意這些是由她提供予黎的說法,又指「黎生話佢會用呢4個字」。而法官李運騰就追問,陳與黎就文章內容除此之外有沒有其他討論,陳表示「沒有」。
控方又展示2020年5月8日的對話訊息,顯示陳沛敏把時事評論員劉細良、蕭若元及雲海的Patreon連結,傳予論壇版主管楊清奇。陳解釋,當時《蘋果》正推行訂閱收費制度,而根據「飯盒會」上討論,使用Patreon為模式而受歡迎的例子,故提及有關人士,而黎亦有表明喜歡劉細良的文章。控方之後追問陳關於劉細良文章的角度,陳以「都係比較接近民主黨嗰啲觀點」回應,而對蕭若元的評價,就是「(蕭)都係點評下時政,同埋對政府都應該比較批判性」。審訊周二(20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51/2022
記者:吳婷康、程文 編輯:溫曉平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