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周二(12日)續審,楊清奇以「鳥籠自主」比喻《蘋果》的編採自主,指黎智英為《蘋果》制定基本立場,採編人員在籠內有一定自由及採編自主權,但不可超過規限。楊清奇完成作供後,審訊周三(13日)續,控方將傳召另一從犯證人李宇軒出庭作供。
指「編採自主」不能以百分比去形容
辯方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時任《蘋果日報》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楊清奇,楊同意自己認同公平選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等民主價值,並不認同極權主義,又指只要評論為好文章、支持民主及市場化、不支持港獨,他都會揀選,其同事同抱持這些基本原則。楊又表示,《蘋果》開會討論工作時「唔需要日日去講」這些原則。就辯方指楊實際上可獨立地作決定時,楊就稱「唔係全部」;至於是否可作「大部分」決定?楊再指,「我理解個採編自主(楊庭上用語),唔係可以用一個百分比去形容。」
辯方之後展示黎智英與楊間的對話訊息,顯示黎曾建議採用作者單偉建的文章,惟楊回覆「成1800字,又長又臭,都係玩自欺欺人」。辯方指從中可見楊可坦白地向黎反映意見,楊同意,並在追問下同意他也有回絕其他文章。辯方再展示楊與作者高橋(筆名:甘粕代三)的訊息對話,顯示高橋表示「下周還是要寫王毅和日本傳媒的無恥無知。請理解」,楊就回覆「選題與觀點,我們一般不干預。但如果較多讀者不認同,就需要換作者」。
楊同意《蘋果》一般不干預作者的選題與觀點,但同時強調讀者若不認同就會換人,並形容「好似黎生對我哋一樣,如果編輯經常不合佢意見,佢就要換人㗎喇」。
文章如明確違法不會刊登
另一段對話又顯示,楊向作者高橋指「你的觀點恐怕難以被蘋果多數讀者認同」,高橋要求楊給予指示,楊就回覆:「我說過,我們一般不干預選題。寫不寫,如何寫,你自己決定」。辯方問回覆是否適用所有論壇版作者?楊回應稱:「講『係』呢,係唔夠準確,因為我其實都係干預緊佢選題,我都警告咗佢,如果唔係《蘋果日報》官方立場,我可能就要換作者,如果我堅持用唔符合《蘋果日報》立場嘅作者,到時被炒嘅可能就係我。」
辯方續指,更換作者只屬商業決定,《蘋果》若未能提供讀者期望立場,讀者可能會轉投另一報章;楊就指,《蘋果》一方面要照顧讀者口味,但也要堅持其政治立場和觀點,並同意辯方指,若文章主張「港獨」或提倡做「違法」的事,他不會批准刊登;惟對「違法」一點,他補充指,如屬明確「違法」他不會刊登,「但如果係打擦邊球,又符合《蘋果》立場,可能會避開嗰個違法嘅,我都會登嘅」。
論壇版所有文章用意 指出中央或香港政策缺失
楊又同意,並非所有論壇版作者的觀點認同制裁能阻止《逃犯條例》修例或《國安法》通過,辯方展示一篇由作者王崑義撰寫的文章〈港台「聯手抗中」恐是南柯一夢〉,就表明不相信制裁;楊就解釋,有時約稿後,文章內容會跟作者最初說法不一樣,惟好難不用來稿,「如果唔用可能要開天窗」,並憶述相關文章當日刊出後,有人直接寫信予黎投訴,黎亦把投訴信轉交他,惟亦確認之後有繼續透過電郵跟對方約稿,因王為台灣一個較著名學者,其觀點未必完全符合《蘋果》立場,「都係可以自圓其說」。
楊最後在盤問下同意,論壇版的所有評論文章都不是為批評而批評,其用意是指出中央或香港的政策缺失,希望藉此修正錯誤,避免重蹈覆徹。楊亦同意在《國安法》後「打擦邊球」,是旨在避免干犯法律的同時,保留他對評論的基本原則。
楊稱對編採自主有很深感觸及體會
控方之後就單偉建的文章作出覆問,楊解釋自己表明不欲刊登後,寫了一個回應給黎,黎把回應轉發給單偉建,並解釋是因「編輯自主」故不會採納稿件。控方就問及楊「編輯自主」意指為何,楊回答自己對「採編自主」有很深的感觸和體會,指自己從事傳媒工作30多年,曾在5間報紙電視台打工,「我感覺喺互聯網興起之後、傳統媒體沒落之後,採編自主其實幾乎就成為一個神話,因為傳媒為咗吸引讀者群,都有其他嘅立場。」
楊續指,會以一政治術語「鳥籠民主」作比喻,以形容《蘋果》及類似報章的編採自主情況,並稱之為「鳥籠自主」,指黎智英為《蘋果》設下基本立場,「就好像設定咗個鳥籠,採編人員喺鳥籠入面係有一定嘅自由、有一定嘅採編自主權,但唔可以超過嗰個規限,唔可以超過嗰個鳥籠,所以唔可以簡單去話有冇採編自主。」審訊周三續,控方將傳召從犯證人李宇軒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51/2022
自由亞洲電台粵語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