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首任處長蔡展鵬,懷疑去年3月光顧無牌按摩院。事後涉事按摩院3名女按摩師及租用按摩院所在地址的男子,被控經營賣淫場所及無牌按摩院等罪。4名被告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周一(8號)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到按摩院「放蛇」的偵緝警員作供,他指他曾最少三次到該按摩院喬裝顧客,兩次按摩後技師均問他「今日想玩咩?」,並提供手淫等服務。
案中4名被告依次為按摩師李亦晴(36歲)、無業元秋香(34歲)、按摩師張明芳(35歲)及無業男子胡炳雄(61歲)。4名被告早前均否認控罪。
據悉,涉事按摩院曾分別與前年及舊年兩次登記申請抗疫基金。
控方傳召「放蛇」警員偵緝警員 16197 郭建燊出庭作供,他案發當時駐守港島總區特別職務組,曾負責打擊區內黃賭毒活動。

郭建燊供稱,2020年10月28日他接到上司指示要求他到案發的按摩院喬裝顧客,調查上址有否色情成份。他前一日透過Telegram公開群組「vietspa」得知按摩院的電話號碼,並致電預約翌日由指定按摩師「Suki」下午1點為郭按摩。當日他到達按摩院後,一名叫「Sasa」、即本案第2被告應門,郭稱「約咗1點鐘,Suki」,但 Sasa卻稱「Suki 冇咁快,你等一陣」。其後他見到Suki、即本案第1被告前來,郭從兩人的對話之中得知Suki 已有熟客預約相同時段,但不知道郭預約亦指明技師,Sasa問郭是否可改其他技師,郭拒絕並稱他一早已預約,Sasa則帶他入房「叫我沖涼先」。
郭洗澡後步出浴室,卻見到一名叫Jessica 的女子在房中,並稱「Suki 都係唔得閒」,由她補上,郭稱當時他說:「咁都得呀?求其啦咁」,Jessica 卻稱「我一定會令你好滿意架」。Jessica 指示郭瞓在按摩床上,幫他由肩頸至大腿按摩了約40分鐘,其後Jessica 問他「今日想玩咩?」;郭反問她「呢度有咩玩架?」Jessica 回應稱:「嗱,呢度就500蚊打飛機;600蚊除衫打飛機,700蚊波推,800蚊 nuru」。
郭當時稱「500得啦」,Jessica就將著他轉身面朝天,將按摩油倒在他身上,按摩大脾內外,並問「準備好未?」郭稱他在此時向Jessica說「我諗起今晚要交功課,都係下次先。」Jessica其後停手,並指示他轉身繼續為郭按摩其他身體部位。郭洗澡後給Jessica 500港元,他離開後向上級報告及以同日以口供方式記錄行動。
第二次行動是2020年11月15日,郭收到指示再去VIET SPA 喬裝客人 ,他再瀏覽TG 群組時看到寫上「今日返工嘅囡囡」的帖文,該帖文附上女性相片及名稱。郭稱他當日下午約1時到達按摩院,一名叫Anna的女子、即本案第三被告開門,郭稱 「我見今日有啲新女,上嚟望下 」,Anna說「新女冇咁早返」。郭先離開,於3時再上門撳鐘,說「想睇下有冇新女,冇我就走」。於是Anna叫來一名叫Coco 的女子,並帶郭入房按摩,按摩40分鐘後,Coco 問郭「你玩開咩架?」郭反問她「有咩玩架」,Coco 重覆一次選項後,郭稱「500得啦」。郭稱,正當Coco的手差不多接觸到其私人部位嘅時候,郭向對方說「我今日個人好攰、散哂咁濟,都係唔玩」。其後郭付她500元。
第三次喬裝行動於去年年3月19日 ,郭到達按摩院撳鐘,由第二被告Sasa開門,第三被告Anna 亦在內。Sasa問郭有否預約,郭稱沒有,並說自己是第一次來,並問「有冇啲女仔好力啲嘅,因為我背脊好唔舒服」,Sasa稱「 呢度個個女仔都好力嘅」 ;此時Suki 行出來並說「Julia 囉,你之前上嚟嘅時候應該應該見過佢。」
Sasa安排郭入房等待,並問「 Julia 你係咪啱呀?」郭稱想先「睇睇」,其後 Julia 來到並進房,並向郭說「 你唔係揀我咩,做咩唔沖涼?」
偵緝警員 16197 郭建燊周二(8日)將會繼續作供。
控罪指,元於2020年10月28日,在灣仔莊士敦道191至193號勝意大樓之「Viet Spa」,管理於上址經營的賣淫場所;張於2020年11月5日,在上述地址管理賣淫場所;李及元於2021年3月19日,在上述地址管理賣淫場所,及管理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胡炳雄則被控於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3月19日,在上址經營賣淫場所,及在上址經營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
警方在2021年3月一次行動中,發現有人涉嫌經營色情場所,拘捕六名女子,行動期間發現蔡展鵬身處該處所。第四被告的代表律師早前表明欲傳召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首任處長蔡展鵬作供。
案件編號:ESCC1161/2021
記者:余法 責編:方德豪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