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指自己是政治犯 遭法官警告「這是刑事審訊,無關政治」

黎智英案周二(11日)續審,控方質疑黎供稱是同事未經同意下將其文章翻譯成英文刊登在英文版的說法非事實,黎反駁,「漏看文章會被翻譯不是罪,但在法庭說謊是罪,我怎會令原來無罪的事變有罪?難道是要證明我不止是個政治犯,還是白痴嗎?」法官即高聲指:「你不是政治犯,你是接受刑事審訊」,並警告:「我最後一次告訴你,這是一個刑事審訊,無關政治,我不會容許你把政治帶入法庭!」黎苦笑:「原來如此。」

周二是黎智英第40日作供。控方展示黎在2019年6月3日發予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的訊息,提及應找聯署學生訪問,以激發其他學生「6.9岀來」;控方關注為何要激發學生參與遊行,黎指因「越多人示威越有力量」,又指學生為運動一部分,與其他群體無異。控方再問黎是否有意透過學生爭取公眾同情,黎回應「我已經答了,不要曲解我的話」;法官杜麗冰一度指提問公道並重覆控方提問,黎就指在遊行中,根本無法辨別誰為學生、誰是一般市民,亦表示並不包括中學生。

控方又展示黎與陳沛敏另一訊息對話,陳發送「不撤不散」標語海報照片,黎回應「可以考慮用來做標題?」陳再回覆「今日上街 不撤不散」,黎就稱「很好!」又表示自己內心的標題是「繼續上街直到林鄭仆街!」陳再回應「我的是:緩你老母」。黎指,自己只是建議標題,不屬編採指示,陳後來亦有回覆自己的寫法。

知悉袁弓夷支持抗爭運動

控方之後開始就《蘋果》「國際線」盤問黎;控方指除「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寄信給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外,時事評論員袁弓夷讀出致特朗普公開信的片段,亦屬國際線行動之一。黎確認,在2020年5月28日收到袁的訊息後,同意讓對方使用《蘋果》作平台讀信,並曾吩咐時任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協助安排,但黎在追問下稱,事前不知有關信件內容,亦不擔心內容與「一人一信救香港」有衝突。法官杜麗冰就質疑黎為何不擔心袁或會說「特朗普別碰香港和中國!這事與你無關!」;黎就指,知悉袁支持抗爭運動,故不會如此說。

訊息又顯示,袁弓夷的女兒袁彌明在影片拍攝前,曾向黎發送信件全文內容;黎指自己忘記了該段訊息,法官李運騰就問黎是否「記錯了?」黎稱是「完全地(completely)」,及同意控方指是「重覆地(repeatedly)」。

就袁的信件提到有9000名年輕人被捕,大部分被毆打,有人被強暴或謀殺,全部人均面臨檢控,及指香港已淪為中共傀儡,請求美國調走在港資金、制裁所有共產黨實體,黎當時曾回覆「這封信很好,希望總統特朗普會看到及有回應」;控方追問黎是否認同袁的請求,黎否認並指自己只是讚賞信寫得好,不代表同意有關內容,惟同意控方指他曾表明希望特朗普「有回應」。法官李運騰一度關注黎早前曾稱,信中指年輕人被強暴或謀殺屬失實指控,為何在讀信後仍作讚賞;黎就指自己當時或只粗略看內容,沒為意相關部分。

解釋自己對不感興趣事情不敏感

黎亦確認,當時同意袁彌明把片段上載YouTube,務求讓特朗普看到,對方其後回覆指前美國總統顧問Steven Bannon在其節目上播放片段,並指「特朗普可能已經看到了」;黎就稱「太好了」,又請對方繼續發聲及指美國人在關注。訊息續顯示,袁彌明向黎透露其父親正計劃拍攝另一片段,向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建議在美國為香港示威者提供最好的教育和資助,同時建議對港傷害較少的制裁措施;黎回覆稱相信袁的判斷。

控方再展示張志偉向黎指,袁的影片有2.2萬個讚好,形容為「十分利害」;黎回覆「我們可以找他再做」,張及後相約袁弓夷父女見面討論,黎就表示「很好,謝謝」。

黎智英亦確認,張志偉其後透過《蘋果》的Facebook、Twitter、動新聞程式推送功能,發表及宣傳題為〈袁彌明父Twitter續發炮 促美國國務卿懲中共罪犯解放香港〉的片段,惟指自己沒看過片段內容,只看了一眼標題。控方追問黎對「解放香港」的理解,黎指自己當時沒想過,故無法回答,又重申沒看過片段,也沒細想過標題。

黎之後在追問下解釋,自己對不感興趣事情不敏感,張志偉當時亦已在處理;法官李素蘭一度質疑張只處理技術層面,指黎必會關注內容,黎就重申自己不在乎,因張已處理,並否認控方指,他實情是知道片段內容。法官杜麗冰就質疑,黎只要有閱讀標題就會知道片段內容,黎再解釋,因他當時專注其他工作,對現實認知狹窄,重申影片非他會注意的事情。

黎強調自己是「放手」的老闆

法官李素蘭就關注黎所指的「工作」是甚麼,黎指自己作為傳媒老闆,「當時有很多重要事要處理」;法官追問有甚麼事時,黎就回應:「我怎可能告訴你?太多事了。」就法官指影片可吸引更多讀者,黎再重申「若我當時注意力不在那裡就不在那裡」。

法官杜麗冰就追問黎是否「hands-on(不放手)」的老闆,公司每事都要參與;黎否認,強調自己是「放手」的老闆,惟再被杜麗冰質疑他既「放手」又有甚麼事要做;黎回應稱:「比起那些細節,一間公司有更多事情要處理,如財政、人事⋯⋯不同時間有不同關注」,並回應控方指,自己當時如有留意,會認為袁的影片與《蘋果》英文版爭取國際支持的目的一致。

控方之後引述壹傳媒集團年報,指黎不止在財政上支撐《蘋果》,更是壹傳媒主事人,負責制定公司策略;黎同意自己是最大股東及董事局主席,策略大方向由其制定,但須經董事局同意。控方其後指,若《蘋果》有任何報道,必然是基於黎與編採高層及員工的共識,黎回應稱做新聞毋須有共識,因所有人都擁有香港人價值,新聞自會產生,並同意控方指,他曾受訪指《蘋果》是反共、反對派的報章,至於「反共和反對派」是否黎對《蘋果》編採設下的「鳥籠」,黎就強調自己沒設任何「鳥籠」,重申員工入職前已有港人共同價值,《蘋果》亦沒有入職訓練。

就控方指當員工做法不符黎的價值時,會以黎最終決定為準,並舉「一人一信救香港」為例,即使張劍虹及陳沛敏有異議,行動仍獲推行,因黎是老闆;黎就指「一個特例不等如規則」,重申特例不是規則。

重申創立英文版目為是爭取國際社會關心香港狀況

控方接續就《蘋果》英文版盤問黎,引專欄作家馮睎乾的文章(〈不撐蘋果的100萬人〉),指該文建議創立網上英文版,提及「蘋果搞國際文宣線」;控方指英文版是「國際文宣」,黎就重申,創立英文版目為是爭取國際社會關心香港狀況,確認他希望利用英文作「槓桿」為香港提供政治支持。對於控方追問時指:「透過實施制裁?」黎就以「你說的,我沒這樣說」作回應。

黎亦確認,認為英文版毋須平衡報道,不需正面中國新聞,但否認控方指是偏頗的觀點,稱是反映香港情況的觀點;法官杜麗冰指問題與香港情況無關,而是問英文版是否偏頗,黎反駁指並不一定,解釋因香港當時面對中國大量對港人負面的措施。控方再追問英文版為何毋須平衡報道,黎續解釋,因英文版目的是令世界理解香港苦況,與一般報章有別,又指現實是報章都有其不同價值,需透過新聞引發讀者共鳴。黎又同意控方稱,《蘋果》價值屬「黃營」,但指「所有報章都是一樣」,會呈現不平衡觀點。

就黎早前供稱,《蘋果》同事在未經他同意下,將其「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翻譯成英文再刊登在英文版;控方引述張劍虹曾把相關訊息跟黎報告,黎庭上指,自己當時漏看有關內容,惟控方質疑相關通訊群組由黎設立,而黎當時曾回覆「很好」,黎就反駁重申自己是漏看,「我說謊根本沒有用。漏看文章會被翻譯,不是罪,但在法庭說謊是罪啊,我怎會令原來無罪的事變有罪?難道是要證明我不止是個政治犯,還是一個白痴嗎?」

法官杜麗冰此時即高聲向黎指:「你不是政治犯,你是接受刑事審訊」;黎就回應稱:「你可以有你的看法,我可以有我的看法。」杜官再指她必須強調此點,而黎就向杜官表示,「你不可將看法強加於我」。

法官厲聲不會容許黎把政治帶入法庭

黎智英在爭論期間又重申「我不認同你的看法」,杜官以「你可能不認同我的看法,但這是事實和現實」回應;黎就回答:「這是你說的(according to you)」。杜官此時靜默,仰前盯著黎再高聲作警告:「我最後一次告訴你,這是一個刑事審訊,無關政治,我不會容許你把政治帶入法庭!」黎無奈笑言:「OK,原來如此。」

控方另展示黎與其助手Mark Simon的對話,黎表明希望彭斯、蓬佩奧、盧比奧等美國領袖訂閱英文版,為《蘋果》提供政治保護。控方問黎請Mark Simon幫忙是否因知悉對方跟美國政府有密切聯繫;黎就指是因Mark Simon是他唯一的助手,而他知道Mark Simon或有方法辦到。黎之後在庭上閱讀訊息後確認,Mark Simon當時曾透露他聯絡蓬佩奧助手Mary Kissel,當時並提及前白宮資深顧問惠頓及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能幫忙邀請政客訂閱,而美國前副國防部長Paul Wolfowitz為時任美國司法部長巴爾的好友,若巴爾訂閱是好事。不過,Mark Simon之後指,與惠頓討論後認為最大問題,是高級官員不得披露付款資訊,也不可通過銀行匯款,因為相關限制,黎指邀請美官員訂閱《蘋果》英文版最後沒有成事。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編輯/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