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實錄】外嫁女權益遭剝奪 鳳加文誓捍女性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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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一名外嫁女,為維護合法權益上訪7年,過程中雖遭受牢獄之災,但無動搖維權的決心,繼而堅持下去,捍衛女性尊嚴和權益。(文宇晴 報道)

杭州市蕭山區46歲的拆遷戶鳳加文, 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判監1年零2個月,本周初刑滿出獄,20多人到浙江省女子監獄迎接。

獲得自由的鳳加文對本台表示,她是蕭山市向前村的村民,後來嫁到富陽市史家村,不過,出嫁後沒有申請改變戶籍,其後女兒出生,也跟隨她的戶籍登記,成為向前村人。直至2007年,向前村要征地拆遷,但鳳加文卻得不到任何安置或賠償,認為是對外嫁女的歧視,於是便逐級投訴反映。

鳳加文說,大陸過去重男輕女,一直視外嫁女為"潑出去的水",但她和女兒一直保留向前村的戶籍,本應可以得到相應的國家政策保障。可是她在當地無法找到說話的地方,2009年時,鳳加文只能赴京上訪。

鳳加文說:村裡拆遷以後,就是歧視我們婦女,說我和女兒是女人,所以就得不到安置。反正得不到一分錢,所以我才到北京去。

上訪近5年時間,鳳加文反映的問題依舊得不到解決。因上訪,鳳加文與丈夫日漸疏離,2011年離婚了,而鳳加文女兒的戶口也從未遷移。

去年7月至10月,鳳加文數次到北京舉報,卻被敷衍塞責。回到杭州後,鳳加文被蕭山區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抓捕,後來更被判刑1年零2個月,羈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

鳳加文說:11月份把我帶到拘留所,然後又從拘留所帶到看守所,後來就把我逮捕了,罪名是"涉嫌尋釁滋事罪"。逮捕到開庭,總共才17天時間。4月16日判我有期徒刑1年零2個月,然後我上訴了,可是中院也維持原判。

無法得到公平裁決,鳳加文只能在獄中度過刑期,直至本周日(13日)刑滿。鳳加文向記者反映,才剛獲得自由,當局又將她列入黑名單,處處限制她的自由,更故意把她帶到派出所刁難。為的,只是擔心烏鎮召開的世界互聯網大會期間,她會到現場喊冤。

鳳加文說:13日出來的,16日時,樓下就有4輛車子,大概有十多個人,跟蹤我和妹妹,因為在桐鄉市舉行互聯網大會。把我們當作恐怖份子一樣,把我們圍起來不讓動,不到1點的時候就把我們帶到審訊室。我說我才出來3天,把我帶到這個地方幹什麼?他說什麼事情你自己心裡明白。

暴力截訪、拘禁、判刑,嘗盡上訪維權帶來的苦頭,鳳加文卻不後悔,也未曾想過放棄。她說,家人和朋友都不支持她去上訪,只能用"同情"的態度來表達對她的遭遇的愛莫能助。

鳳加文說:在看守所的時候,他們要我認罪,說會給我緩刑什麼的,我拒絕。我死不認罪,因為我根本沒有犯罪,為什麼要認,對不對?
記者問:又拘留,又判刑,對於你的人生,有怎樣的改變?
鳳加文回答:反正一言難盡,維權上訪差不多7年了,這7年裡我給他們非法拘禁說不清楚了,還遭到綁架。政府僱用的黑保安毆打,然後又2次拘留和判刑。反正什麼苦都吃過了。
記者問:想放棄過?
鳳加文回答:沒有,我一路走過來,雖然受了很多苦,但是我覺得我也值得了。我不後悔走這條路,我會一直堅持到底。

漫漫長路,鳳加文坦言,她仍然會堅持下去,維護外嫁女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