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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於周三(5日)下午宣布,由周五(7日)起,全港食肆禁晚市堂食為期14日,消息當然令很多市民意外,因才不過兩日之前,即周一(3日)時,政府主動「澄清」沒有類似禁堂食的計劃,更對「造謠者予以譴責」,聲稱散播謠言者「造成公眾恐慌」,如事件涉及刑事成份,必定嚴正執法云云。
才不過2日時間,政府由「無計劃」轉為「公布計劃」,這種做法當然只會對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損害,畢竟政府不是澄清「日子錯誤」,或「仍未下決定」,而竟說成是「造成公眾恐慌」;難道遲了幾日禁堂食,公眾就會由恐慌,變為「不恐慌」?又反過來問,大多數市民不是支持政府施政,包括禁堂食嗎?為何禁堂食,會令市民突然變得「恐慌」?
以往政府部門不斷檢控市民違反限聚令,指控別人「假新聞」,指控其他機構「自私不守規矩」,再檢控市民沒有使用「安心出行」軟件或使用「假軟件」;反過來自己的高官與權貴,卻更嚴重的違反這些措施,這樣又如何叫市民「齊心抗疫」?為何市民犯錯不能道歉了事,高官權貴卻可以?為何市民犯錯就要檢控到底,甚至失去工作,高官權貴不是應該立下榜樣,接受與市民相同的犯錯懲罰嗎?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