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香港立法会周三(5月10日)通过一项法律修正案,限制外国律师涉入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案件。修正案规定,除非香港领导人有充分理由相信外国律师的参与不违反国家安全利益,否则外国律师将不能参与国家安全案件。这将根据具体情况逐案决定。
报道指出,这些修正案将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底的一项裁决固定为法律,即香港法院在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时,必须获得该城市领导人的批准才能接纳没有香港资格的外国律师。
在香港,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使用外国律师的做法长期以来一直是法治传统的一部分。近年来,一直有一些外国律师为批评香港政府的人士进行辩护。香港司法部门去年曾试图阻止英国律师欧文(Timothy Owen)为壹传媒创始人、中国政府的批评者黎智英辩护,但未获成功。香港特首李家超就此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上诉,并获得前面提到的裁决。
英国法律学者黎维基(Eric Lai)就此分析说,香港的这项修正案允许政府广泛解释何为国家安全案件,以及谁可以参与其中。这将使一些外国律师对参与香港的案件产生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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