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国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的公益组织“长沙富能”三名被告程渊、吴葛健雄、刘大志已被法院判刑。
据维权网7月21日引述“长沙富能”发起人程渊的妻子施明磊发布的消息,程渊、吴葛健雄、刘大志三人已在7月20日上午,被长沙市中级法院秘密判决。其中,吴葛健雄被判刑3年,刘大志被判刑2年,但程渊的确切刑期不明。
据悉,程渊、吴葛健雄、刘大志等人于2019年7月22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三人在被羁押一个多月后,于同年8月26日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当局自三人被刑拘至今,不准当事人会见家属委托的律师。家属辗转从“官派律师”那里得知,案件已于去年9月开庭审理,但法院及“官派律师”拒绝透露开庭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长沙富能”公益机构成立于2016年3月,工作范围主要涉及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行政运作等,并且关注残疾人的教育和平等就业权保障等问题。程渊更是资深的公益法律人士,曾推动多宗关于乙肝、艾滋病歧视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性䜣讼。
“长沙富能”案受到中国民间舆论广泛关注,程渊及吴葛健雄的家人也坚持发声,但却受到当局的骚扰以致传唤。其中,程渊的夫人施明磊在遭当局以颠覆罪名监视居住,银行户口被查封后,无奈逃亡美国。
编辑: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