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首宗国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成。唐英杰周四通过其律师求情,表示他感到后悔,请求法官轻判。
港媒报道,他的律师在庭上表示,就煽动分裂国家罪而言,唐英杰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没有证据显示有任何人受到了他的影响。至于恐怖活动罪,法庭的裁决理由书并未指出被告刻意袭击了警员。律师提出,被告行为鲁莽,但没有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
律师还说,唐英杰感到后悔,并已多次向警察道歉,希望法庭轻判。
去年7月1日,24岁的唐英杰骑着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字样旗帜的摩托车冲向了在湾仔街道戒备的防暴警察,导致三名警员受伤。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日前表示,唐英杰的定罪是香港人权“重大而不祥”(significant and ominous)的一刻。这家组织还质疑判决有违国际法,因为除非相关表达构成实质威胁,否则政府不得将其刑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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