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周一傍晚发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下简称:规定),明确条列出15种情形下、各级干部不宜担任现职的规范,在中共二十大前刊出这一规定,引发关注。
这份规定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并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至发稿前,新华网并未将这则新闻放在首页上,而由上海市委宣传部主管的澎湃新闻网站,转发新华社的报道、并置于首页明显位置。
尽管这份通知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要能上能下的15种情况,但通知高举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提到,《规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第五条中明确指出,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自行其是、或是领导能力不足,只要有其中一种情形,都不宜担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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