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次引用《反恐条例》 13名涉“反修例运动”被告遭检控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本周一开庭,13名涉及反修例运动的被告人首次经检方引用《反恐条例》向高等法院交付案件审理。

据香港《明报》报道,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游行前夕,香港警方经多地搜查行动,查出手枪及子弹等武器,案件涉及13名香港市民。香港检方在随后提出的多达12项罪名中,包括了《反恐条例》第11B条“对订明标爆炸禁制罪”,以及串谋谋杀罪等。该案也成为香港检方在反修例案件中,首次使用《反恐条例》提出检控。

据报道,该案的13名被告案发时年龄介于19岁至33岁之间,除被控偷渡台湾、在深圳水域拘捕的“12港人案”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3C维修工作室”老板赖振邦外,被告还包括2019年涉嫌在大埔开枪袭警的19岁青年苏纬轩,香港前民主前线成员锺雪莹,以及黄振强、吴智鸿、彭军壕、李家田、许湛荣、蔡凯明和陈玉龙等人。

编辑: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