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将对违者做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罚。《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等。(采编: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