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维权人士尹旭安被以寻衅滋事罪重判4年6个月

据海外维权网7月31日消息,湖北维权人士尹旭安在被羁押两年多后,近日被以寻衅滋事罪重判4年6个月。

尹旭安1974年8月出生,是原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村民,公益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2003年,尹旭安曾因控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民政局就其夫妻离婚争议非法登记一案,被地方法院枉法裁判,而地方高院对此又不作为,被迫于2007年到北京上访。

自2007年11月以来,尹旭安因多次上访而备受当局非法处罚及伤害;曾因上访维权和参与围观、声援、抗争行动而被当局非法拘留6次、被关黑监狱8次;

2019年5月23日,尹旭安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9年10月,其案被大冶市检察院起诉至地方法院;2020年1月19日,其案在湖北省大冶市法院开庭审理,久拖至2021年7月21日,终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1月22日。据悉,其在狱中身体状况极差,已被抢救数次。

尹旭安目前被羁押于大冶市看守所。

(责编: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