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下议院在当地时间周二(7日)就《国籍与边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修正案进行讨论,该修正案提出修改BNO签证申请资格,容许父母其中一方持有 BNO 身份的港人申请BNO签证计划。修正案最终未获采纳,意味着1997年后出生的年轻抗争者仍必须以受养人身份申请BNO签证,而不能独立申请。
人权组织“香港监察”对此表示失望,并指今次事件仍未结束,期望上议院可通过类似修正案,继续向政府施压。
因应北京在港强推《国安法》,英国政府今年1月底开放BNO签证申请。而根据目前规定,1997后出生、无BNO的年轻抗争者必须要以家庭为单位,和父母一同申请BNO签证,才可到英国定居,但他们的父母或因政见及不同等原因而未必乐意离港,意味他们只能在英国申请政治庇护,申请时间长达一至三年,期间不得工作,甚至无法入学。
人权组织“香港监察”估计,英国目前有大约 120 名寻求庇护的香港人,另外还可能有 200 至 300 名持有临时或逾期旅游签证的香港人。修正案将允许正在英国寻求庇护的港人撤回庇护申请,转而申请 BNO 签证,并允许额外的 200 至 300 人获正规移民身份,和以BNO签证计划移英的港人一起融入社区。
修正案由英国前移民部长、保守党国会议员格林(Damian Green)发起,获近30名保守党议员支持,但最终未获采纳。
(吕熙/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