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日前对日本邮船株式会社等八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合计罚款4.07亿元。
中国国家发改委网站星期一(12月28日)披露,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川崎汽船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商船三井、威克滚装船务有限公司、华轮威尔森物流有限公司、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日本东车轮船有限公司、智利航运滚装船务有限公司等八家国际海运企业达成并长时间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行为。该垄断行为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抬高了滚装货物国际海运费率,损害了中国相关滚装货物进出口商和终端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垄断协议的规定。
发改委表示,该八家海运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影响面广,涵盖滚装货物进出口中国海运市场的北美-中国、欧洲-中国、中国-南美、中国-欧洲、中国近海等主要航线,涉及多个汽车品牌和工程机械品牌。根据价格垄断协议行为违法性质、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发改委分别对该八家企业处以2014年度与中国市场相关的滚装货物国际海运服务销售额之4%至9%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4.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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