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访民巩进军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河北衡水市中级法院星期五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河南鹤壁市访民巩进军无期徒刑。巩进军的辩护律师刘书庆当天向本台表示,该案现有证据根本无法证明巩进军的伤人指控,由于证据简陋案件自去年2月开庭至今,几乎被推迟了一年。而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巩进军理应被无罪释放,衡水法院的量刑决定明显是枉法裁判。据悉,巩进军及三位访民2013年11月14日,遭鹤壁市政府雇佣截访人员强行从北京马家楼押回河南。途中,保安人员不给四人吃饭、喝水,并没收了他们的手机和身份证。当火车行驶至河北饶阳时,巩进军与截访人员发生冲突,导致截访人员一死一伤。

(责编: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