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3月底发布文件(《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计划以“搬迁”的提法代替“拆迁”,同时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并明确货币补偿标准。
《办法》还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实现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各项补偿方案、标准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
报道强调,对于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办法》强化了以房屋安置方式为主,做到安置房先行,安置房源为期房的,尽量缩短安置周期。
但外界对这一文件的解读与官方论调不太一致。不少网友对这一文件的提法持观望态度,不太确定官方的诚信。有网友评论说,北京宣布“拆迁”将退出历史,改作“搬迁”。一字改动,意义全变。拆迁还有补偿费,搬迁吗,是不是自愿搬家呢?省多少钱啊!
还有网友编段子,揶揄中国官方总是换汤不换药:网友:从此不再有清零,叫全域静态管理,从此不会有独裁,叫全过程民主,从此不再有主席,叫一尊,从此不再有宪法,叫习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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