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候选人致函选举主任表明反对23条 要求确认是否算拥护基本法及参选资格

香港多名主张“港独”的人士被否决立法会参选权事件继续发酵。香港民主党立法会港岛区候选人许智峰星期四(8月4日)致信港岛地方选区选举主任,声明他反对《基本法》第23条条文,要求选举主任书面确认他是否仍属于真诚拥护《基本法》,以及其候选人资格是否仍然有效。

据香港明报报道,许智峰表示,如果选举主任没有因而取消他的参选资格,则反映否决梁天琦资格的决定是专门针对“港独”立场的政治审查,是滥权违法的政治任务。另一方面,如果选举主任因此取消他的参选资格,则让市民看到政府已经专制到全面打压言论自由的地步。许智峰表示,将会继续挑战选举主任这种非法行使权力的做法,还港人一个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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