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维权人士李玉凤被控“寻衅滋事”案开庭 官方公诉人建议量刑4年

据维权网本周一发布的消息,河南维权人士李玉凤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于周日在河南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开庭。公诉方建议量刑4年有期徒刑,辩护律师彭剑、段汉杰等出庭为李玉凤作无罪辩护。法官最后宣布,该案将于本周四宣判。

据悉,李玉凤因在2019年7月5日与同伴到北京最高法院申诉,并前往河南省法院驻京办事处反映当地司法腐败、制造冤假错案等问题,而遭到焦作维稳办人员抓捕、刑拘。同年8月8日,李玉凤被焦作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该案去年9月,经当地检察院起诉至焦作市中站区法院。

据介绍,河南省修武县维权人士李玉凤因1990年代末家中两次遭政府不当拆迁,损失巨大,而被迫提起诉讼。虽然李玉凤打赢了官司,但因被告是当地政府,法院不予执行,故而被迫上访。期间 ,李玉凤遭当局恶意打击报复,曾被当局以“妨害公务罪”判刑2年;出狱后因继续状告政府,再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

2014年9月30日,李玉凤因与其他维权人士前往监狱迎接“新公民运动”参与者袁冬出狱,并打出横幅“欢迎袁冬从小监狱回到大监狱”,又被北京大兴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11月6日,被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批捕;直至2015年6月5日,获取保候审。

维权网披露,李玉凤在关押期间,曾被突击审讯达50余次,身心惨遭迫害。同年10月26日,李玉凤又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丰台公安刑拘一个月后,交由焦作市警方带回原籍,并再次被捕。2017年1月16日,李玉凤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直至2019年2月21日刑满获释。

编辑: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