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电台等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六四集会案经上诉后,由香港终审法院推翻此前由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的无罪判决,恢复了2022年1月初她最早被西九龙裁判法院法官裁定的“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
香港政府从2020年后禁止了连续三十年举行的“维园六四烛光晚会”。邹幸彤2021年在社交媒体及报章就六四发表文章,强调要“坚守阵地”,并且后来参加了2021年被禁止的烛光纪念晚会,她因此被指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罪名。但2022年底,邹幸彤就此案提出上诉,在高等法院推翻了初审判决。
在终审法院的判决中,法官认为,相关法例已明确规定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作出的禁止集会的裁定为“最终”决定,被告人不能在刑事案件中挑战这一决定的权威性,因为这样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邹幸彤于2021年9月8日被捕,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此后一直被关押在监狱中。法官透露,邹幸彤涉嫌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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