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陈浩天选举呈请败诉 不利“港独”今后选公职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二(2月13日)做出裁决,拒绝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呈请法庭宣告2016年9月初的立法会选举无效。台湾的中央社报道说,这项判决将不利于“港独”主张者今后参选立法会议员等公职。

香港明报报道说,曾称主张港独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2016年被选举主任以不拥护《基本法》为由,取消参选立法会资格。他提出选举呈请,要求法庭宣告选举无效,但被判败诉。法官称,选举主任有权根据其他资料,判断陈浩天是否有真诚意图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政府,并指选举主任可就参选人拒签确认书作相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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