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星期四宣布,美国广播机构对外国政府资助或提供的电视和广播节目内容,必须公开披露其背景和消息来源。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强调,这项经表决一致通过规定旨在提高信息来源的透明度,确保在外国政府及其代理人利用电视、广播说服美国公众时,受众能够知道消息来源。
据悉,新规定要求在涉及由外国政府及其实体,直接或间接付费租用美国电台或电视台播放时段的程序中,必须在播放时予以公开说明。而目前的规定没有具体说明应何时,以及如何对外国政府的背景予以声明。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代理主席杰西卡·罗森沃尔瑟(Jessica Rosenworcel)指出,外国政府资助的节目和报道内容近年来已成倍增加,外国实体正在美国各地购买广播电台和电视的播出时段,甚至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也有中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资助的节目播出。
她强调,当广播公司出租时段时,必须询问租用者或其节目是否来自外国政府实体。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需要披露其身份并记录在公开文件当中。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广播公司将需要通过美国司法部《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网站,以及FCC发布的外国媒体报告等,进行独立验证以核查租用者的身份。报道说,美国国会议员多年来一直在推动FCC采取上述相关行动,已反制外国政府在美进行虚假信息宣传。
编辑: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