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心妈妈” 汪静诉警方胡作非为案遭法院驳回

据维权网6月16日报道,江苏收养孤残儿童的“爱心妈妈”汪静当天收到盐城市中级法院行政判决书,汪静起诉警方胡作非为一案被二审驳回。报道说,汪静因土地问题上访遭当地阜宁司法机关以“伪证罪”构陷判刑。汪静就此于去年3月前往北京,分别向最高法院和公安部申诉,但遭到推诿。同年3月7日,汪静和访民王海梅在北京陶然亭桥,被十多名黑社会人员劫持;第二天凌晨抵达阜宁县兴阜派出所后,两人立即报案,但绑架者却当面向警员和一名姓朱的公安领导索要2万元辛苦费,说是当时在北京约定的价格。阜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没有传唤证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对两人进行笔录,并以“扰乱单位秩序罪”对汪静实施拘留10天。获释后,汪静状告警方胡作非为,但盐城市建湖县法院枉法判决驳回申诉。截至本周五,盐城市中级法院又在二审拖延近两个月后,驳回了汪静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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