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的司法独立成为关注焦点。综合国际媒体星期六(7月18日)消息,身兼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英国最高法院院长的韦彦德 (The Right Honourable Lord REED)7月17日发表声明,明言国安法会带来担忧,但终审法院的法官们将尽力履行基本法第85条下,“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的责任。韦彦德还指出,英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是否会继续担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要视乎在港履行职务时能否实现法治,及司法独立。
基本法第9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第82条则规定“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香港回归以来,特区政府一直依照这些规定延用外籍法官。
韦彦德现在是唯一列席于香港终院的英国最高法院法官,终院原有另一位海外法官何熙怡女男爵(The Rt Hon the 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已经在今年初退休,之后也没有安排另一法官接任。
韦彦德指出,香港国安法包含多条值得关注的条文,影响如何,要待条文行使后拭目以待,“无可置疑,香港终审法院的法官将尽力保证基本法85条,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韦彦德的声明结尾表示,英国最高法院支持香港法官捍卫司法独立及法治的承诺,并将与英国政府评估香港的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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