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8月15日报道,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当天分别以“非法集结”、“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等罪名判处引发“雨伞运动”的学运领袖周永康有期徒刑3个星期、缓刑1年,黄之锋及罗冠聪则分别被判80个小时及12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罗冠聪在庭外表示,判决反映出他们所做的事是为公义和群众利益,他们尊重法庭裁决,但强调不会就此退缩,未来仍会以公民抗命的方式采取行动。黄之锋则表示,3人均会考虑上诉,未来如果因为“占领行动”再次被检控仍会坚持街头抗争。(责编: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