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8月28日报道,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当天裁定,两名被国际奥委会宣布剥夺金牌资格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女子举重运动员曹磊和刘春红,其兴奋剂药物违规处罚措施合理,驳回两人上诉。国际奥委会在今年1月13日宣布,包括75公斤级举重冠军曹磊、69公斤级举重冠军刘春红等在内的3名中国女子举重队运动员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使用兴奋剂违规。曹磊被检出体内含有违禁药物普拉莫瑞林;刘春红被检出体内含违禁药物普拉莫瑞林和西布曲明。国际奥委会的处罚措施包括取消两人在北京奥运中的一切比赛成绩、剥夺所获奖牌、奖章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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