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网络直播营销划红线 路透社:人、货、场统统纳入监管

中国市监总局等7个部门星期五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为网络直播营销划出八条红条。

中国网信办当天刊登的新管理办法提出,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明确直播营销行为八条红线,突出直播间五个重点环节管理,对直播营销活动相关广告合规、直播营销场所、互动内容管理、商品服务供应商信息核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网络虚拟形象使用提出明确要求。其中,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高风险营销行为采取弹窗提示、违规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等措施。

直播营销行为八条红线包括: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路透社的报道指出,中国官方此举将网络直播营销中的“人、货、场”,以及“台前幕后”各类主体和“线上线下”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凸显当局的整治措施“一直在加力”。

编辑: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