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条例:区议员需宣誓效忠《基本法》及特区政府

据香港电台5月12日报道,香港立法会当天三读通过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条例草案,规定区议员需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表示,民政事务局正研究宣誓安排及细节,将尽快公布。据了解,当局将争取在下月即安排相关议员宣誓。

报道说,上述草案获得建制派议员支持,认为要求公职人员宣誓是基本要求;但也有议员质疑,当律政司提出诉讼期间议员资格即时被冻结,其做法违反“无罪假定”原则。

根据这项条例草案内容,若立法会或区议会议员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法定要求,律政司司长可提出法律程序,有关议员会即时被自动暂停职务,直至法庭对有关诉讼作出最终决定为止。

当局还提出,若某人做出或意图做出“属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要求,例如触犯港区国安法、宣扬或支持‘港独’”等行为,将被列入“负面清单”。

台湾中央社指出,香港《基本法》原本只规定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法官需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政府,但并未要求区议员作出类似宣誓。截至目前,泛民主派方面,已有约20人因为涉及“反送中”或港区国安法等案件而辞去区议员职务。

编辑: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