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5年9个月 事情还没完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周六(12月10日)以欺诈罪和违反土地租赁条款,被香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另加罚款200万港元。

据网媒“香港01”等香港媒体报道,这里所称的欺诈罪是指黎智英和前壹传媒行政总监黄伟强在从1998年至2020年期间,让一间管理黎智英家族事务的顾问公司“力高公司”使用《苹果日报》公司大楼,没有向大楼业主香港科技园公司申报此事。法院认为,苹果日报和力高公司的这种做法让业主蒙受不利。

除了这起欺诈罪外,黎智英还面临与外国势力勾结等国安相关罪名的指控,但由于港府提请中国人大释法,以决定是否允许海外律师参与黎智英国安案,此案已被延后至12月13日开审。

(责编:王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