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月4日发布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之后,人权律师谢燕益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起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制定、实施《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的整个过程、以及制定、实施程序的参与人员等多项政府信息。国信办4号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对公众使用微博、微信等上网的账号名称(包括头像和简介)进行规范,明确提出网上昵称不准违反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侮辱诽谤他人等“九不准”。规定共十条,自3月1日起施行。(责编: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