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人要求中国恒大、中国恒大附属公司广州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恒大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许家印作为被执行人,履行增资协议下的回购承诺及支付尚欠分红、违约金及收益。
根据公告,有关仲裁涉及仲裁申请人在2016年12月及2020年11月期间,向恒大地产增资50亿元人民币以取得恒大地产约1.6%股权。恒大地产最终终止对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的重组计划。
根据该执行通知,被执行的事项为包括广州凯隆、许家印支付恒大地产2020年度分红的差额补足款约人民币2.04亿元,并承担违约金约人民币5,153万元;许家印、公司以人民币50亿元回购仲裁申请人持有的恒大地产股权;公司支付仲裁申请人持有恒大地产自2021年2月1日起计至完成回购的补偿约人民币7.7亿元;及公司、广州凯隆、许家印支付约人民币3553万元的律师费、仲裁费及执行费。
责编:陈品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