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上诉 盼为日后抗争案件开先例

香港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8月29日早上到香港东区法院,就案件提出上诉申请。他透露罗冠聪及周永康也将会提出上诉。

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2014年9月26日发起“重夺公民广场”,掀起占领运动序幕,三人上月被法院裁定“参与非法集会”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共4罪罪名成立。8月15日,周永康被判处监禁3周、缓刑1年,黄之锋及罗冠聪则分别被判80小时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根据裁判官条例,任何一方在法律程序后的14天内,可以书面形式就任何定罪、裁定等其他法律程序提出上诉。

香港明报新闻网8月29日报道,黄之锋表示,政府总部公民广场是公共空间,可以自由进出,希望可就此上诉到更高级法院,进一步讨论,为日后的抗争案例开先例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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